3第2章(2 / 2)

这个世界的文化非常发达,不管是小说、剧本、歌曲、电视剧等等等等,总之和文化娱乐有关的都非常发达,并且国家有各种法律条例来保持着这些文化娱乐。

所以这个世界没有(很少)什么潜规则,什么喜欢爆料明星私生活喜欢乱写的狗仔队,这个世界的明星小说家等都非常受人尊敬,而且这个世界科技网络很是发达,特效工具都实现了平民化,也就是说,若是有人想要自己弄个小小的特效视频的话,那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所以网上有各种各样小说歌曲,各种各样的视频小短剧等,眼花缭乱,让人应接不暇。

小宝对这些没什么喜爱或者不喜爱,虽然这确实是一条赚钱的方法(这个世界的人只要有点理想都想要当那小说家编剧明星导演神马的),但他并不感兴趣,所以他还是按着自己的心情赚钱,做做手工,帮人送送报纸牛奶什么的。

这个世界小孩子出去打打小零工并不犯法(当然,有年龄限制,至少要8岁以上),家长为了锻炼孩子的能力经常会让孩子出去自己找份简单的不会超出能力范围的工作去赚点零花钱,比如简单的做做小手工,帮宠物洗洗澡什么的。

看着自己攒起来的钱越来越多,小宝觉得这样的生活还不错。

至少在这个全名都崇拜那神马家的世界,至少在这个全民都想要成为那神马家的世界里,小宝从五岁的小孩子到十岁这么大,能坚持下来一点点赚钱攒起来,已经非常不错了。

至少,等到小宝十岁的那年,他已经算是小富翁一个了,当然,是和孤儿院里的孩子以及外面一些低级保障的人们相比。

哪怕一个小孩子从小就要做小零工赚钱很累,小宝也没有想过要买个光脑上网注册个作者号去写文,虽然这对小宝来说似乎并不难,至少在曾经,小宝很喜欢宅在家里,什么小说都看,什么漫画动画都看,什么电视剧电影也看,而他那过目不忘的本领让他想要将那些东西搬过来的话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而且是要多少有多少。

反正这个世界根本没有那些东西!

小宝当然可以那么做,只是他不愿意。

理由?理由就是他不愿意!

没劲!小宝说,这样赚钱太没劲了,一点也不好玩。

等到小宝十岁那年想要拿着自己赚的钱偷偷出去吃一顿好的给自己过生日的时候,一场并不是意外的意外,让小宝原本以为会平淡如水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可能不是那么轻松愉快,马上就好了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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