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上次她和俊秀聊关于副业的时候,俊秀就千叮咛万嘱咐的说了,她们的肖像权是在公司手里的,绝对不能乱用,一旦她私自利用肖像权,那是要吃官司的。好比泰妍,她家里还是开眼镜店的,她从来就没有给自己家的眼镜做过什么‘展示’。她家里可以使用她的照片,但绝对不是关于产品的‘展示’照片,而且泰妍家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利用泰妍的名气开设分店,创立品牌什么的。她不越界,公司自然就不会去管这些。
可是西卡不知道是听了谁的建议,她居然动了给自己产品做展示代言的念头,要知道做产品宣传使用的‘正式的宣传照’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在西卡还没有说完的时候,俊秀马上出声打断了西卡:“千万别动那样的心思,这只会造成你和公司之间的纷争。打打插边球可以,比如你品牌的封面可以使用你的私房照,但是绝对不能给每一个产品拍摄正式的宣传照。因为宣传照就等于是代言了,要知道代言,公司是要看到进账的。你越过了公司自己拍摄了这样的照片,就算是你自己的品牌,但同样等于是你在接私活了,所以绝对不能这样去做。按照我说的做,品牌的封面可以用你照片,产品内部的展示模特一定不能使用你自己。”
西卡自己也清楚,绝对不能和公司闹出矛盾来。如果一旦闹开,那就堪比炸弹了。所以俊秀的建议让她冷静了下来:“我知道了,我这边再想想模特的事情吧。”
“嗯。今天听到小水晶代言运动装彪马了?”
“不知道,工作的事情我们两姐妹也很少聊。你不是在日本吗,你怎么知道的?”
“我也是代言人呀。接到这个代言消息我还觉得奇怪呢,最近运动品牌是想通了吗?怎么开始使用明星代言了?不是一直都是采用的运动员吗?”
“oppa,运动员代言合约不长的。金妍儿,10年的时候代言那么多产品,两年之后续约的厂商十个里面有两个都不错了。她们的时效性强,但是比起明星来说还是要差很多。而且运动品牌,都被国际大牌运动员抢走了,其实国内运动员她们得到的并不多。”
韩国的运动员虽然名气地位被大众抬得很高,可是他们获得的金钱效益并不如艺人,爱豆。就算是拿着大牌运动员和大牌明星来比较收入,那也是完全没法进行正比的。冰上女皇金妍儿10年那么的火,代言那么的多,可是她一年下来的个人收入,还没有BIGBANG成员的多,就更别说去比较俊秀了。
俊秀真的想说,金妍儿那一年赚的就比你们少女时代六年赚的还要多。因为她没有经纪公司不用分成,签约多少税后全是她个人的。而且在10年的时候她拍摄一直广告的代言费是10亿韩元!那个时候俊秀除开了顶级合约,一般广告拍摄,厂商的最高签约金也才14亿韩元,最关键是他还要扣除分成啊!
俊秀当然没有和西卡扯到赚钱上去,而是顺着她的话说着:“我就是这个意思啊,运动品牌都是找国际大牌运动员呢,怎么突然开始找爱豆了?是在节约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