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远山本以为他会给春兰守一辈子的。
他也应该给春兰守一辈子。
可是平安太小了,他一个人很难照顾妥帖,他更不可能把平安丢给阿荇跟宋丫头,这不公平,谁的儿子谁养活,这是天经地义的,宋丫头原本嫁过来就受尽了委屈,他没本事帮衬阿荇一把,总不能再拖后腿。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女人,组成一个完整的家,春兰的妹妹王夏荷无疑是个很好的人选,性子恬静,温柔贤惠,在他生病的这段时间里,将里里外外操持的很好,对家里的孩子们也好,宋丫头也挺喜欢她。
夏荷的命太苦了,性子这样软,若是再嫁给旁人,没人撑腰,会被欺负死的。春兰看到自己的妹妹受罪,应该也会不忍心吧。
跟他搭伙过日子,至少他会对夏荷好,更会拿大丫当亲生闺女疼。
这样想着,他编筐的速度又提了起来。
趁着他还能动弹,得多攒点家底。
……
“东方红,太阳升,他为人民谋幸福,呼儿咳呀,他是人民的大救星,呼儿咳呀……”
早晨七点,大队部的高音喇叭,准时播放一首《东方红》,伴着动听的旋律,碗里连吃了半个月的豆橛子炖土豆,好似也变得特别美味。
一曲终了,老支书威严的声音,传遍了王家村每一个角落。
“吃完了早响饭来大队部开会,吃完了早响饭来大队部开会……”
竖着耳朵听清了指令,王夏荷嘟囔了句,“马上就要收麦子了,地里都是活,开啥大会呀。”
往年她一个人要干三个人的活,赚的那点工分全都养活了老王家那一大家子人,天天还吃不饱穿不暖,现在想想,脑子就是被驴踢了,不过今年不一样了,她干活干的心甘情愿。
她之前算过,她挣得工分能赶上一个男人了,大丫也差不多能赶上一个成年女人,到了秋收折换成粮食,养活家里的人足够了,也能替宋丫头省点买粮食的钱。
所处的位置不一样,思考的就不一样,大人只担心地里的收成好不好,小孩子可管不了那么多,他们只知道开大会又有热闹可以玩。
“平安,”院门口传来几声吆喝声,是陆平安的好兄弟们在招呼他,“去占座不?”
“诶!来啦!”
陆平安饭也顾不上吃了,拔腿就要往外蹿。
王夏荷赶紧喊住他。
陆平安把探出去半边的身子缩回来,三两口把碗里的饭扒拉完,又要扔筷子。
陆远山眼睛一瞪,“陆平安!还懂不懂吃饭的规矩!”
陆平安顿时蔫吧了,小脸跟着皱成一团,湿漉漉的狗狗眼,偷偷瞄着宋娇娇,可怜的哟。
宋娇娇被他那小眼神逗的直乐呵,当起了和事佬,“爹,就让平安先去占座吧,我看他吃的也差不多了。”
陆远山瞬间露出笑模样,“也行,正好让他占个前排的位。”
陆平安就知道,在家里只要嫂嫂开口,甭管严厉的老爹有多么生气,最终都只会有一个结果,果然。
他赶紧顺杆子往上爬,拎起屁股底下的马扎,拔腿就往外跑,边跑还边喊:“爹,二姨,嫂嫂,你们慢慢吃。”
“小皮猴子,天天不着家,”陆远山笑骂了一句,他刚才生气,就是觉得小儿子吃饭没规矩,饭桌礼仪,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也不怪城里人总是看不起他们乡下人,他们好多细节,确实是不太讲究,“宋丫头你别见怪,等会回来我非得教训他一顿不可。”
“爹,您这是说的哪里话呀,平安现在变得这样活泼开朗,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宋娇娇帮陆远山添了一勺饭。
她是真觉得,男孩子嘛,多交朋友是好事,现在陆平安人缘好的吓人,隐隐有成为王家村孩子王的趋势,甚至比他年纪大几岁的,都乐意跟着他玩,拥有一个完整且幸福的童年,是一生的财富。
不像她,亲生母亲死后的第二年,继母就进了家门,之后更得需要一生的时间,去治愈童年的创伤。
吃完了早饭,胡大丫帮着把碗筷给刷了,几人就去了大队部。
远远的就听到小孩子起哄的声音,走近了一看,好家伙,陆平安正跟人打架呢。
陆悍荇虽然不在家,但是他徒弟曹大锤可在陆家,每天早上练功的时候,宋娇娇都会让他捎带上陆平安。
效果是肉眼可见的,陆平安的小身板一日比一日壮实,再加上伙食好,个子窜的很快,远超同龄人。
身手也利索,摔起跤来有模有样,另一个男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很快就被陆平安骑在底下。
“王顺溜!你服不服!”陆平安卡着王顺溜的后脖子,脸上是大获全胜的骄傲。
“服!我服了!”王顺溜鬼哭狼嚎。
陆平安的兄弟们拍着巴掌叫好。
“平安你太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