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总之就是编辑这边过稿越快,我的行动就越快。”
“不是我不信任你,这段时间我肯定还要去找人的,你能理解吧。”
艾玛点了点小脑袋瓜,扭头就走,
光看背影,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让王重瞬间恍惚了一刹那,
“等着我的好消息,审稿小意思,不过要是因为质量问题过不了的话,那就不能怪我了啊,你也不许耍赖。”
艾玛走了, 风风火火的来,走的时候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在宿舍里面留下了淡淡的栀子清香。
当晚上舍友做完牛马回到宿舍时,看向王重的目光带着羡慕和崇拜,
此时已经完全没有了最开始的那种傲娇。
最开始他们认为,大家都是天之骄子,你王重只不过是运气好,比大家先走了一步,
直到现在才发现,王重这哪是先走了一步啊。
无论是在学习上,事业上,还是感情上,都是遥遥领先。
当一个人仅仅领先别人不多的时候,这个人就是众矢之的。
但是当一个人已经把所有人落在身后,独自前行的时候,
他背后的所有人都会成为他的助力。
因为他代表的已经不是他一个人了。
“重哥,你能不能教教我们,到底怎么和那个女孩搭讪的!”
王重同一宿舍,宿舍的小胖子都快哭了。
他眼睁睁的看着有三个人高马大的老外,去跟姑娘搭讪,
人家姑娘鸟都不鸟。
而王重,身材没人家高,从花旗这边的审美里来看,肯定也不如人家帅。
凭什么就王重搭讪成功了啊!
而且听说今天那个小姑娘,不顾宿舍下面保安的阻拦,风一样的闯进了他们宿舍。
而那时,宿舍里面只有王重一个人。
两个人,孤男寡女,在宿舍……
他们可是和王重同时来到的花旗啊,凭什么王重这么受欢迎!
所以,整个宿舍的人都认为,王重肯定有什么不传之秘藏着掖着。
王重也无奈,他昨天晚上已经告诉他们怎么搭讪成功的了,
奈何舍友们不信啊。
当时王重手机里展示的就几个字:你听的《Weller man》是盗版。
谁能想到,艾玛竟然真的是这首歌曲的歌迷。
而且正是因为这首歌的出现,让艾玛开始向往上了自由。
像艾玛比较有版权意识,比较注重原创的心血,这种事情,
能让王重怎么办嘛?
几天时间,大家也都比较熟悉了,在三个人的威逼利诱之下,
王重只能无奈的供出老弟,
“兄弟们,我招了,招了,放过我吧。”
王重押在电脑桌前,兄弟们听他要招,才放过他。
“对女孩子,如果还有一个可能的话,我是说可能啊,可能我比较大吧!”
“啊?”
“啊?”
“啊!”
三个人,只有小胖反应了过来。
王重自己也低下头看着自己的牛仔裤。
这个裤子是高一时候买的,一直没舍得扔,现在确实有点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