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摘抄一段定义:
休耕,农业术语,不是让土地荒芜,而是让其“休养生息”,用地养地相结合来提升和巩固粮食生产力。
休耕往往伴随着轮作。
轮作,农业术语,指在同一块田地上依次种植不同的作物,以保护土壤的生产力。这种做法可以改善土壤肥力,减少病害,同时也能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古代东西方都有类似的休耕—轮作制度。
以中国为例,睡虎地秦简《田律》言“受田”分“垦”与“不垦”。
“不垦”的就是休耕地。
《周礼•大司徒》曰:“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东汉郑众释曰:“不易之地,岁种之,地美,故家百亩;一易之地,休一岁乃复种,地薄,故家二百亩;再易之地,休二岁乃复种,故家三百亩。”
也就是说,300亩地里面,非常肥沃的100亩每年都种、差一点的一年隔一年种、再差一点的种一年休耕两年。
《氾胜之书》曰:“二岁不起稼,则一岁休之。”
这里已经明确说明,如果连续两年庄稼长势不怎么样,就要休耕一年。
当年也有连续种的。
战国时就有,西汉时更多,可能人口增长后没有那个条件休耕了。
到了东汉,连种愈多,休耕慢慢减少,大概还是因为人口压力。
说完东方,再说西方。
欧洲中世纪时也有古老的休耕—轮作制度,且一直延续到了17、18世纪。
这个时候,资料就很详实了,下面我主要引用欧洲的资料——至于为何不用中国的,因为古书上没有休耕—轮作的技术细节,只提了名词,而且17世纪的中国早就不存在多少休耕—轮作传统了,原因大概还是人口爆炸。
众所周知,在工业革命之前,西方农业主要还是庄园制,和中国魏晋时代有些类似。
他们的轮作—休耕制度很简单,也被称为“三圃制”。
即地大体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叫“春播地”,一般种豆子、荞麦等农作物。
第二部分叫“秋播地”,一般种小麦、黑麦之类。
第三部分叫“休耕地”,一般种牧草或经济作物,或者干脆什么也不种,荒废一年养护地力。
这种制度一年可以收获两次粮食。
到了17、18世纪,因为人口开始大幅度增长,以及航海贸易的盛行,欧洲国家的休耕—轮作制度开始了改进,且带有大量的经济作物特征,主要是牲畜,因为人要吃肉和奶。
以人口最密集、商品经济最发达的低地地区(今荷兰、比利时)为例,一个典型的庄园运作模式是——
第一年:
春播地A种荞麦。
秋播地B种黑麦。
休耕地C种牧草——低地一般是苜蓿,法国是驴喜豆,西班牙是紫花苜蓿,注意,这都是豆科牧草,有根瘤菌固氮,能从大气中吸收氮元素,固定到农田里,增加养分。
第二年:
A种豆子(有根瘤菌)。
B种牧草,庄园主规定第一年种植黑麦留下的茬要翻耕后留在地里,然后在此基础上种牧草或芜菁,主要是喂养牲畜,但有时候也会不收获牧草,选择将其翻耕入泥土中,作为绿肥留在地里。
C种小麦。
从两年的对比来看,第一年C是休耕地,第二年B才是休耕地;第一年B是秋播地,第二年C变成了秋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