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家父方有德(1 / 2)

盛唐挽歌 携剑远行 2707 字 2个月前

唐代官府与织布相关的事情,在行政上是归“少府卿”来管的,少府卿负责管辖若干直属于皇室的织布晕染工坊,规模不小。

不仅在长安城内有纺织工坊,而且在洛阳、扬州、成都等地,亦是有类似机构,每年都会向皇家提供大量的优质绫罗绸缎作为贡品。

按常理说,仿制新款粟特锦的事情,应该由少府卿来全权负责。

但本次少府卿却没有接这个差事。

一来仿制粟特锦风险较大,不是少府卿本人提出的建议,他也不可能全力以赴,还不如不接茬,要不然即使做了也是吃力不讨好;

成了功劳是郑叔清的,败了是他这个少府卿在拖后腿。

另外一方面,现在的少府卿郑岩,其实是……郑叔清本家的人,荥阳郑氏出身。

简单点说,就是郑叔清的亲戚。

所以哪怕少府卿明面上没有承诺什么,暗地里却不断给郑叔清各种有效支持,为郑叔清仿制粟特锦提供了各种人力物力和行政上的便利。

郑岩是前宰相张说的女婿,其祖父辈乃粟特人,极有可能是昭武九姓出身,因为避祸而与荥阳郑氏合流(可以理解为入赘改姓)。

所以此人血缘上跟郑叔清不过是远房表兄关系,但文化上却又是共同进退的一家人。

唐代文化的包容并蓄,以我为主四海一家的理念,也反映在世家大族对于优秀人才的吸收上。

更加诡异的是,张说是张九龄的恩师,曾经是进士出身官员里面的扛鼎人物;而郑岩是有西域血统的“吏治派”官员,但郑叔清现在是李林甫圈子里的人,却又未变成核心党羽。

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让官场的关系网变得异常复杂。

不得不说,政治这种东西,肯定不是外人所想的那种非黑即白的打打杀杀。

某种意义上讲,更像是人情世故而已。

打听到这些消息后,方重勇似乎有点理解,为什么老郑常常有恃无恐,而且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外行,却敢接织布这种活计了。

不是因为老郑很蠢,而是他手里的暗牌,方重勇没有看到。信息不对称,导致双方对同一件事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判断。

老郑手里也是一把好牌,虽然没有王炸,但顺子三带一什么的也是一堆一堆捏着,只是手里常常少了破局的硬牌,总是被动应付显得有些狼狈而已。

这次粟特锦的仿制,是长安宫城少府监的绫锦坊负责具体设计、编织、渲染的,它也是唯一一個,在长安城内的官方直属纺织工坊。

绫锦坊内有织工365人,寓意“日日编织不停”。

在前往少府监的路上,郑叔清告诉方重勇,绫锦坊这个位于宫城内的作坊,曾经在开元初年被李隆基废除,原因是这位圣人宣称是要带头节俭过苦日子。

李隆基现在虽然贪图享乐,但他曾经也确实励精图治过。

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几年李隆基就被现实打脸,因为各州供奉的丝织品完全不够日渐奢侈的李隆基挥霍与赏赐的。

于是臭要面子的李隆基只好悄咪咪的将绫锦坊恢复,却又不敢随意扩大规模,只是在长安城以东,诸多河流下游的地区(相对长安而言),以外朝的名义建立了一系列官方纺织作坊,有织工数千。

名义上工坊是外朝的,实际上的产出却是宫中的。这种所有权和产出权分离的办法,方重勇前世引以为傲的管理学经典,居然被李隆基用得出神入化。

“郑侍郎在背后这么议论圣人,真的好么?”

方重勇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郑叔清问道,两人已经走到了少府监的门口。

你踏马说李隆基坏话,能不能不要当着我的面说啊,难道我不知道他是个虚伪贪婪又自大的老硬币么?

方重勇忍不住叹了口气。

“本官只是怕你忘了嘛,那追加十万贯的教训。咱们这位圣人啊,你做得好是没用的,要做得超乎他意料的好才行,多上点心吧。”

郑叔清拍了拍方重勇的肩膀说道。

“事成之后,我送你一对双胞胎女奴,才九岁,跟伱一样大,那真是亭亭玉立含苞待放啊,啧啧!

你知道这对双胞胎有多难找么?我也想找三胞胎四胞胎的给你,但是那些人不是长得丑,就是年纪不合适……”

郑叔清低下头凑过来在方重勇耳边压低声音说道。

“走吧,我已经充分感受到了郑侍郎的诚意。”

方重勇感觉自己好像被郑叔清PUA了,但又不太说的上来这种感觉是不是正确的。

二人走进绫锦坊的库房,就看到打造好的竹货架上,摆着一匹又一匹已经编织好的仿粟特锦。

湛蓝、艳红、橙黄、青绿等等,各种颜色,各种款式与花纹的都有。

方重勇拿下一匹锦缎观摩抚摸,这种锦织,不仅抚摸起来温和而光滑,而且还有着普通绢帛所不具备的厚实感。

花纹在具备了粟特锦的崎岖雄壮之余,又用圆润的花纹掩盖了粟特锦花纹所固有的粗大狰狞。

一句话,这款布料几乎是融合了常规蜀锦与粟特锦的所有优点,创造出的一种新织锦。

郑叔清来找方重勇寻求对策,恰恰不是因为他对这些仿粟特锦不满意,而是太满意又患得患失,怕不能入李隆基的法眼白忙活了。

这就好比有人就是喜欢街边早点的随意,而不喜欢大酒楼饭菜的拘谨一样。

郑叔清仅仅只是对李隆基的喜好没谱。

“东瀛来的遣唐使,得知仿粟特锦后的消息后,跪在少府监门前祈求,又去求圣人,本官这才割下一片,赏赐给此人。

据说,这位遣唐使是要拿回去给他们的酋长作为帅旗使用。”

郑叔清不无得意的说道。

本子?

那就难怪了。

似乎是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郑叔清继续自豪的说道:

“我大唐可以纵横西域,可不单单是靠着兵革之利。

若只有武力豪横,没有财帛相伴,想以德服人也很难。

吐蕃与我大唐争雄,之所以屡屡吃亏,最大的原因不是吐蕃不会打仗,而是我大唐有丝绸,吐蕃却没有。

丝路上的西域诸国,都不希望吐蕃强势,因为吐蕃不能给他们所需要的丝绸。”

郑叔清用手掌拍了拍一匹锦缎,好像这东西就是他手里的神兵利器一样。

方重勇微微点头道:“不用再吹嘘这些事情了,说点实在的。

这些仿粟特锦我看过了,不如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就叫唐锦吧。”

一听这话,郑叔清恍然大悟道:“妙啊!唐锦唐锦,我大唐之锦,圣人肯定会龙颜大悦。”

瞧你这点出息!整天圣人不离口!

方重勇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圣人见多识广,你以为改个名字,就能糊弄过去了?恐怕还得有别的东西配套才行。”

果然,郑叔清又颓丧下来,哀叹道:“是啊,光名字好听没用,终究还是要骚到圣人的痒处。”

东施就算改名叫西施,别人看到了她也一样会被吓跑,改名字这种小伎俩,当成辅助手段或许有用,但拿它当救命稻草,还是幼稚了点。

方重勇微微点头,他觉得老郑虽然是李隆基的忠实狗腿子,思维模式跟李隆基高度同频。

但这一位心里未必很看得起李隆基吧?

不是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离神越近的人,越不相信神。

郑叔清可能就是这样的情况。

越是跟李隆基的思维模式高度同频,就越是明白这位大唐圣人,并不是什么英明神武的主。

方重勇把郑叔清拉到一旁,压低声音询问道:“我现在要去梨园,你要去么?”

“去梨园做什么呢?”

郑叔清一愣,忍不住反问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

方重勇得意洋洋的说道,懒得跟老郑解释为什么。

梨园这地方,某种程度上说,其实比宫城的守卫更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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