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凌源旧事断新谋 第78章 投我以桃,报之以琼(中)(2 / 2)

一剑吞鸿 曹家大官人 1367 字 2个月前

可见,乐贰在领兵驻防方面,还是有些手段的。

四月十六日晨,天刚刚透亮。

三里连营、星罗棋布却略显有失章法的武次中军大帐外围,一名被晨尿憋醒的小卒正睡意朦胧,他被一泡尿憋醒,草草披上一件外套,便碎步走出军帐,小卒一边走一边解裤子,一边念叨,“我勒个娘!刘三儿这什长当的好生快活,昨夜陪百夫长去城里找快乐,说好寅时即归,结果竟疯到了这时还没有回来,也不怕死到女人肚脐儿上!哎,谁叫人家是中郎将的外甥呢!上辈子投对了胎喽。”

轻车熟路翻过营栏,这名小卒察觉到一丝诡异,只闻空气中裹挟着一丝血腥气,几只乌鸦绕着前方草场飞来飞去,他缓缓走近察看,七个人,不,是七具无头尸体一字排开横在草场上,清一色背朝天、身向地,饥饿的乌鸦与秃鹫,正在疯狂啃食其肉,尸体渐渐露出了白骨。

终日欺负乡里的小卒哪里见过这般慑人场面,吓得他连喊带爬跑回营寨,尿水黄汤流了一道。

不到三刻,武次将军乐贰带领一众亲卫站在这这片操场上,岿然不动。

作为一部将军,乐贰虽未经历过四十多年前的那场旷世鏖战,但年轻时却也剿过匪、平过乱、杀过人,对于这七人的凄惨死状,生性残暴的乐贰并未像身边亲卫一遍连连作呕,反而虎面生怒、双手颤抖,咬牙切齿。

生怒是因为这辽西郡居然有胆敢挑战其权威的人物,颤抖是因为杀人者以刀为笔,在七具尸体的正前方,用血写下了“三十日,取乐贰狗头”八个血淋淋大字。

看不见、摸不到的刀,更令人胆寒。

乐贰身着鱼鳞铁甲、腰跨环首刀,左无眉、右脸两刀疤,方脸厚唇、体态微胖,他低沉询问跪在地上颤抖不止的小卒,“这七人,你可认识?”

小卒哪里见过将军发威,颤声道,“回...回将军,虽没了脑袋,但小的认识其...其中一人是百夫长,小...小的,啊!”

还未等小卒说完话,乐贰长刀出鞘,手起刀落,向小卒脖颈劈砍而去。

也许是久未经战阵,刀变得有些钝了,手也失了准头儿。小卒脖子仅被砍掉了一半,倒在地上翻滚挣扎,由于气喉被砍断说不出话,只得用手来回比比划划,似在求饶,乐贰上前,双臂挥刀,三刀之下,那小卒终是身首异处。

乐贰拄剑而立,北望武次,凶光乍现,“传我将令,中军司马乐泉领一千中军,开进武次县城,县兵敢拦则斩,务必寻到始作俑者。百里辽西,铁骑驰骋,哼哼,本将军倒要看看,这是有多大的能耐,胆敢妄言取我性命。”

“诺!”乐泉领命而去,一时间尘土飞扬。

千骑卷武次,换得空手而归,此事也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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