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民风淳朴的蓝杨村(2 / 2)

普罗之主 沙拉古斯 1904 字 2个月前

“娘子,用膳了!”

小胡子哀嚎一声,想要逃跑。

李伴峰拿起手杖,敲断了小胡子的腿,把他交给了唱机。

蒸汽缭绕,唱机吃完了魂魄,在唱片上摩挲着长针。

这是刷牙么?

李伴峰问道:“娘子,今日菜品如何?”

嗤嗤~

娘子赞叹一声:“鲜甜清爽,回味无穷,就是不太够吃呀~”

不够吃,是必然的,李伴峰已经习惯了。

趁着铜莲花拾掇尸体,李伴峰看了看小胡子的遗物。

虽说做起了拦路抢劫的行当,但其实这个人挺有钱的。

钱夹子里有现钞八百多,还有六个大洋钱。

这六个大洋就是三千多块,有这么多钱,没必要出来抢劫,他可以找一份工作,甚至能做个小买卖。

小胡子那把匕首不怎么样,李伴峰当垃圾扔了。

但他那把手杖相当不错,李伴峰拿着手杖挥了挥,想起了一件事。

他每次拿起鸡毛掸子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像个文明绅士。

现在仔细想一想,也许应该拿的不是鸡毛掸子,而是这种手杖。

没错,就是手杖!

李伴峰想起了仙乐舞场的客人,他们都带着手杖。

在普罗州里,有身份的人都有手杖。

手杖加西服礼帽,才是完整的绅士装备。

尸体处置干净,爆了一颗红丹,李伴峰带上手杖,提上垃圾,离开了随身居。

他得找地方吃饭,顺便看看蓝杨村的情况。

拥挤的房屋当中,饭馆不少,李伴峰找了家面馆,看到羊肉面五块钱,价格公道,就叫了一碗。

吃完面,结账,掌柜的要三百三十块。

李伴峰一愣:“不是五块钱么?”

面馆掌柜的回答:“一根面条五块,我们给您煮了六十六根,取六六大顺之意,算下来一共三百三十块。”

李伴峰看着掌柜的问道:“你们这面条按根卖?”

掌柜的点点头:“一直都这么卖!”

李伴峰瞪起眼睛道:“一直都按根卖?”

饭馆里,其他吃饭的人,一起看向李伴峰,一起朝着李伴峰点头,异口同声道:“这家馆子一直按根卖面,几十年的老招牌了,从来没变过。”

李伴峰环顾四周,对面馆掌柜道:“你这一屋子都是托儿,就我一个吃饭的?”

掌柜的皱眉道:“什么叫托儿?来吃饭的都是老主顾,人家说的是公道话!”

众人异口同声喊道:“我们说的都是公道话!”

李伴峰起身道:“面条按根卖,这叫公道?”

掌柜的点点头:“就是按根卖,这就是公道!”

“那就得好好算算价钱了!”李伴峰抡起了手杖。

“算算就算算!”掌柜的抡起了擀面杖。

“咱们一块算!”其他食客,各自抄起家伙,蜂拥而上,围住了李伴峰。

……

厮杀十几分钟,面馆里一地血迹。

桌子碎了好几张,杯碗碟盘满地都是。

掌柜的头上见了血,其他几个吃饭的也都负了伤。

李伴峰手杖打断了,最终和掌柜的商量好了价钱。

一根面条二十块,取六六大顺之意,共计煮了六十六根,这碗面一千三百二十元。

其他食客纷纷点头:“这价钱公道,蓝杨村就是这个规矩,就这么定了吧!”

李伴峰也同意:“就这么定了!”

掌柜的数出来一千三百二十元,交给了李伴峰:“您数数!”

李伴峰数了两遍,收进了钱夹里,举起礼帽,行了个绅士礼:“下次再来你这吃面。”

“下炽,我们按碗收钱!”掌柜的门牙掉了,说话有点漏风。

李伴峰走到了面馆外边,把半截手杖扔进了垃圾堆里。

他四下望了望,不禁慨叹一声:“蓝杨村这地方不错,民风挺淳朴的。”

这地方民风这么淳朴,是不是应该雇个向导,多了解一下情况?

正慨叹间,忽见一个穿着体面的男子,在垃圾堆里捡东西吃。

他穿的确实体面,衬衫、裤子和他脚上那双皮鞋,用料做工都很考究。

只要把这身衣服当了,换几顿饭吃应该没问题,何必在垃圾堆里找吃食?

他找的很认真,他真的饿了,捡起半个杏子,他立刻塞进了嘴里,看到几个米粒,他用手指小心抠起来,往嘴里送。

只要是能吃的东西,他都不放过。

李伴峰盯着那男子看了片刻,发现他有些面熟。

“马五?”李伴峰喊了一声。

男子刚捡起半个馒头,听到有人喊“马五”两个字,把馒头塞进嘴里,撒腿就跑。

PS:诸位读者大人,今天又是一万字,沙拉很给力吧!

重感冒中,沙拉实在撑不住了,诸位大人,多多留言投票。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