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国宪!(2 / 2)

首辅 煌煌华夏 2057 字 2个月前

海瑞遽尔痛哭出声。

“你想要用自己的命来捍卫法律的尊严,这个尊严,本辅替你给。”

陆远坐下来,直勾勾盯着海瑞:“关闭万芳园和不夜城的阻力会很大,所以,本辅会带头伏法,这九十杖本辅去领刑,打完本辅的板子,这两个地方就能关停了,以后那些官员也不敢再干这种事,也不敢再冒犯法律,如何?”

海瑞不可思议的看向陆远,万没有想到后者能说出这种话来。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陆远拿出一道本扔给海瑞:“政研室上了一本关于界定礼和法约束范畴的奏疏,但大明律只是国家律法,不关乎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所以你才会陷入正义陷阱之中,而我现在要你做的事,就是综合礼、法制定一套涉及国家所有范畴具有指导纲领性的法律,将作为国家未来发展之核心依据,我称之为宪章。

宪者,法也,早在春秋时期,管子就提出宪乃国之法,布宪于国,乃以制国家。

何谓制,制衡、制约之意,国家必须要要有法律来进行制衡和约束,才能发展的更好,是谓之为国宪。

这道本,是本辅做的草案、草纲,而你要做的事就是完善祂,然后拿着祂和你现在手里收集到的所有关于皇帝的指控去找皇帝,让他们父子俩去孝陵、去社稷坛,当着列祖列宗、天地社稷、百官万民的面,拿着这本宪章宣誓遵从,从此之后,这个国家所有人包括本辅在内,遵顺此法!”

海瑞迫不及待的拿过来翻看,最后闭上双眼。

“所以,你要的是,从法理根本上承认国家的一切权力归于你。”

“是属于国家。”

陆远强调道:“国家的权力只属于国家而不是某一个私人,内阁,只是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领导机关代行国家权力,皇帝依法享有部分法律豁免权,依法享有对特定国家机关官员的任命权,依法享有私人武装卫队权,依法享有对战争、外交等事务的建议权,依法享有对内阁拟定国家政策时的参与权,如此,怎么能叫一切权力归于本辅一人。”

“那么,内阁是如何选出来的?”海瑞问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核心问题:“难不成这个任命权你也能给皇帝?”

“别着急,会有人替你解决这个问题的。”

陆远不做正面回答:“你现在什么都不要说,当做本辅刚才和你说的话不存在,很快,很快就会有人找到你了,本辅想看看,没有本辅,这个国家会如何。”

海瑞的面颊抽搐,最后拿着这道宪章草案起身。

“若你所言据实,那么下官,愿意遵从。”

“去吧,不要着急,千万不要着急,只要你海瑞不着急,那么,你想要看到的正义,总会有一天降临的。”

陆远言道:“本辅起码还能再活二三十年吧,说不准老天爷假命,真许本辅长命百岁,那一天,本辅也能看到。”

“太师一定能长命百岁。”海瑞站住身子看向陆远:“这是下官由衷的真心话。”

陆远一怔,而后露出舒心的笑容。

“多谢。”

目送着海瑞离开,陆远颇为疲惫的落座,但脸上的笑容依旧不减。

他不会支持海瑞真去审判嘉靖和朱载坖的,起码不应该是现在。

现在就去把嘉靖父子俩砍了固然过瘾,但国家会发生剧烈动荡,对国家利益没有任何好处。

而且最重要的是,杀皇帝没有法理依据。

嘉靖做的事虽然有很多触犯了大明律,但是谁来审判呢。

审判皇帝本身就是犯罪,而且还是谋逆大罪,也就是说用更严重的犯罪行为去惩罚犯罪,程序天然不正义,就成了一个悖论。

海瑞拿凌迟来换,这种牺牲毫无意义。

所以陆远要等,等海瑞和某些人自发推动国宪的出台,等嘉靖父子拿着国宪去社稷坛宣誓。

从此在法理上国宪大于一切。

到那个时候,皇帝再犯错,杀皇帝便是程序正义!

法权大于私权,如此则天下再无大于法律之人。

国家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利融为一体。

中国,再也不是某一个人的国家,更不会是权力的附属品。

相应的,陆远也会在国宪推出后轻松许多。

再也不需要某一个人拖着这个国家向前走了。

拥有一万万人口巨大体量的大明朝或者说古中国,即将用无可阻挡的蛮力向未来发起冲刺!(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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