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兼程驰到良策献(2 / 2)

李善道之前不太了解他两部部曲的战斗力,打薛世雄部的时候,用他两部做的二线部队。也就是,他俩自投到李善道帐下到今,还没立下过什么正经的战功。

摧毁护城河对岸的羊马墙此任,说轻不轻,可以预见得到,守卒必会阻止,但也说不上是甚么很危险的任务,两人有心通过此任,以获功劳,回答的声音都是很慷慨洪亮。

已是下午,明天一早出战,陈敬儿、高季辅、李育德领令之后,先做辞出,回营备战。

又讨论了多时继续清城北壕内阻障时须当注意什么、挖掘城墙时需当注意什么的事,暮色悄然而至,李善道留诸人用了晚饭,刘黑闼、于志宁等知他与魏征也许有话说,相继告辞。

……

因见魏征有点冷,帐幕早已放下。

掌起了烛火,映得帐中红彤彤。

李善道离开主位,坐到了魏征边上,关心问道:“玄成,议事了半天,没累着吧?”

“明公,仆的病已经好了,不觉得累。”

李善道点点头,说道:“还没来得及问你,连着下雨,郡里也受影响了吧?新迁到郡中的将士家属、黎阳流民,情况何如?没什么问题吧?”

“各县民居,有被大雨坏者;亦有因外出难行,乏粮於家者。不过幸赖侯、刘两位巡检,冒雨巡行各县不歇,凡有此类,皆能得到及时解决。至於新迁的将士家属、黎阳流民,仆已请盛志亲自负责,确保他们有屋可住,有粮可食,不致受淫雨影响。明公就此,但请宽心。”

李善道点头说道:“有你玄成在郡中主持,我当然放心。”把果盘往魏征面前推了推,示意他吃,接着问道,“薛世雄父子呢?还有送到郡中的薛部俘虏,都安排如何?没甚异常吧?”

薛世雄父子,和薛部的俘虏,一起都被送到了武阳。

魏征说道:“俘虏都没甚么,遵明公之令,现由秦仪同部看管。薛世雄父子,薛万均、薛万彻还好,薛世雄却是又懊又气,心情不好得很。仆离贵乡前,探视他了几次,向他剖析了天下大势,对他好生地劝解开导,到仆动身赶来清河日时,他的心情算是好了些。”

“沙场老将,一朝成擒,心情不好,也是自然。”李善道笑道。

魏征怀中取出了一封书信,呈给李善道,说道:“明公,此公兄之信。仆离贵乡时,信刚好到县中。仆便给明公带来了。……还有两匣吃食,仆进帐时,已由李都督收下。”

是李善仁的信。

吃食,李良还没给自己说,但不用问,定还是王娇娇送的。这小娘子,从上次送了些吃食与自己后,便三天两头的,遣人送吃食而来,回头得给她去封信了,用不着大老远只送些吃的。

打开李善仁的信,李善道很快看完。

魏征见他拈着信,有沉吟之态,问道:“明公,可是黎阳有事?粮亦受大雨影响?”

如前所述,李善仁现是黎阳丞,这封书信是从黎阳送出的。

“黎阳没甚事。黎阳仓有充足的防水措施,大水都不怕,莫说雨了。是洛阳那边,有些消息。”

魏征“哦”了声,说道:“是王世充等已领兵将至洛阳的消息吧?明公,这消息,仆亦有闻。”

“这是一个消息,此外还有两个消息。一个是大雨连日,也耽误了魏公对洛阳的进攻,已经是歇战多日。原本持续地猛攻之下,单大将军、徐大郎、琅琊公、齐郡公、平原公等已拔掉了洛阳城东的数座营垒,将攻至城下,这却一歇战,有前功尽弃之忧。再一个是,听徐大郎说,魏公将有意,授我以平棘县公,以酬我歼灭薛世雄部之功,并我此前请求先攻清河之奏,魏公已知,准备令我清河若能月内速下,便就取之;若不易下,就回师黎阳,仍是转攻魏郡。”

却李善道在徐世绩那边,派的有人,彼此之间,消息互通。

李善仁信中报来的洛阳的这几个消息,就是李善道在徐世绩那边的人传送到黎阳的。

——平棘县,是赵郡的一个县。赵郡李氏出自战国时赵将李牧,是李牧的孙子广武君李左车之后,西晋时,李左车的十七世孙李楷为躲避战乱,携家迁至赵郡平棘县南,乃有了赵郡李氏这一支。李善道的父兄,自称是赵郡李氏的旁支,故此李密打算以平棘县公之封来酬赏他歼灭了薛世雄部的功劳。此却是与拜王伯当为琅琊公,走的是同一条路子。既酬了功劳,又默认了其族真是出自名族,不是冒充,拔高了其族之门第,可谓“体贴周到”,一举两得。

魏征慌忙起身,下拜贺喜:“恭喜明公,将得县公之拜。”

“玄成,你还不知我么?虚名而已,不在我意。你且坐下。”

魏征见李善道确是没甚因此高兴的模样,知他此话是真心话,少不得对李善道更生出了几分佩服,——李密的“魏公政权”,虽然到现在为止,还只能算是个草台班子,可县公,也不是任谁都能得的,且如果以后李密真的成了事的话,那这个县公的含金量就更高了,魏征自问之,若是他得了县公之拜,他能像李善道这般淡然么?他恐怕就做不到!

便应了声是,回席坐下,他没有蓄须,摸了摸下巴,不再说拜县公此事,转到了关於李密的另个消息上,说道:“若能月内速下,便就取之?明公,这离月底已没多久了啊。”

“不错。所以玄成你来的及时啊!明日,我亲督催羊马墙,两天内填塞城壕、清净阻障,即掘垣攻城!”

魏征说道:“适才用饭时,听司马等说了明公的几条攻心之策,委实高明。仆受启发,另思得一策,似亦能起些微瓦解城中士气之用,敢献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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