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周开始。在星期一的早晨,罗彬瀚于餐桌前打开自己的工作邮箱,仔细阅读一封刘玲发过来的电子邮件。这个工作邮箱他平时几乎不用,但昨晚他从石颀家里回来,发现刘玲给他发了条消息,提醒他注意检查邮箱。他到家后就打开邮箱看了看,果然有一封新收到的邮件,里头内容很长,还有几个特别巨大的附件,尽是些外文资料的扫描图片,偶尔有几张意义不明的照片,拍摄内容像是某处地点或人物,每一张看久了都令人觉得不舒服。
他知道这些东西没可能一晚上弄明白,因此只读了刘玲写给他的邮件正文,又粗粗翻阅了几个文件夹的内容就上床睡觉了。正文是用中文写的,尽管篇幅也不短,却没有什么废话,每一句都至关重要,紧密关系着一个月前罗彬瀚委托她所做的调查。她竟然把事一口气办成了,在罗彬瀚自己都快忘了的时候。
罗彬瀚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拿到了这么详尽的资料,肯定得动用不少金钱或人情关系。这让他觉得刘玲并没有彻底相信他当初那番“替做研究的朋友搜集资料”的说辞,没准她已经从他想查伦尼·科莱因的事情上看出点什么了。不过这不要紧,只要事关俞晓绒,刘玲当然会积极帮他的忙,而且不会对梨海这边的人透露什么。在邮件的正文里,她为他介绍了三名杀人犯的前尘往事:伦尼·科莱因、罗得·格鲁伯·吉勒明和劳伯特·罗德里格斯。
去了解一个杀人犯的生平是件多么奇特的事。在刘玲这些不含感情的陈述里,罗彬瀚惊讶地发现罗得还真有点特别的出身。他的先祖父被认为是一位过去很显赫的公教主教的私生子,自己则成了一位居住在英国的富裕生意人,还在乡下拥有大量土地和农场。可惜这个家族败落得很快,到了罗得父亲结婚时,情况已经完全变样了。他们债台高筑,定居在一个英格兰中北部城市的郊区,那里的吸烟、吸毒和酗酒人群占比极高,犯罪率和自杀率也居高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罗得·格鲁伯·吉勒明出生了。他出生时,父亲正饱受精神疾病困扰,母亲则反复酗酒,两人之间时常冲突,最激烈时甚至在家中拔枪。然而他们又都是虔诚的宗教信徒,热爱去礼拜堂忏悔,并且收藏着一箱据说是由那位担任大主教的祖先流传下来的珍贵神学着作。作为家中最聪明的孩子,罗得·吉勒明很早就能将这些经文倒背如流。
他因此而得到偏爱,甚至被期许将成为祖先一般荣荫家族的伟大人物。可惜失业潮比成功先来了,整个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几个孩子被迫中断学业,终日留在家里或徘徊街头。他们父亲的精神疾病在短短几个月内严重恶化了,开始说些关于“圣地”与“救赎”的疯话。在这过程中,罗得·吉勒明是照顾他最多的人。
没有人能证明这过程给罗得·吉勒明带来勒多少影响。这一家人几乎不跟邻居往来,他们敌视国教徒,但同样不喜欢公教徒,因为那地方的公教徒大多是外来的。也许因为失业,这家人有种奇怪的观念,不但认为外来者血统低劣而生性贪婪,同时还相信他们是一种超自然性质上的敌人,“混进好人中败坏血统的大敌”。这种信念最终促使了这个家庭的分崩离析,在父亲死后,罗得·吉勒明辗转流浪,最后在欧洲大陆找到一份工作。但他那种关于血统和种族的观念并未消失,反而随着时间变本加厉。最终他因谋杀多名非裔移民而锒铛入狱,遭遇事故,“遇难身亡”。
昨天夜里,罗彬瀚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来细细研究这位罗得·吉勒明,点开那些附件里所有跟他相关的资料,包括年轻时的照片与判决书。看起来罗得喜欢袭击背包客乃是陈年旧习,而且他还相当热爱电子产品——他童年就住在一座经济萧条的后工业化城市周边,不知道这是否有所影响。这也是罗彬瀚能把档案上的“罗得·吉勒明”与他知道的那个怪物联系起来的少数几个共通点了。除此以外他实在瞧不出什么。那些年轻时代的照片与他那晚看到的怪异面孔毫不相似。
不过,罗得·吉勒明已经不重要了。他死了。至少很可能是死了。在这犯下不赦之罪的三个人中,最不可能再给世人造成麻烦的就是爱玩手机的罗得了,可是也唯独罗得的资料特别详尽。伦尼·科莱因的情报则非常模糊,因为这个人过去流窜了许多国家,更换过许多名字。他学识很好,表面上也教养极佳,因此总是很容易在新地方落脚,还不大受到怀疑。他的童年经历也非常含糊,可能在洪都拉斯或巴拿马。至于他何以形成了一种如此疯狂的信仰,认为残害儿童能够延续自己的寿命,似乎至今找不出任何明确的论断,只有一个在警方审讯时从他自己嘴里漏出来的故事:
科莱因的母亲曾经是一位名门闺秀,一位当地知名的美人,她也分外爱惜自己的美貌。然而,这种热爱随着时间发展得越来越极端,当她发现自己的生命不可避免地逝去时,焦虑使她做出了种种荒谬甚至是可怕的尝试。她采用种种来历可疑的偏方,学习各种各样所谓的巫术仪式,甚至把自己关在漆黑如山洞的房间里以使时间不再流动。不消说,这些全都是无用功。
最终,有一天她凝望着镜子,发现自己脸上长出了第一条无法靠调整神态来掩饰的皱纹,某种疯狂的观念产生了。她开始相信时间并不真的存在,并不以人们所以为的那种方式流逝,真正关键的是事件的总数,是人的总数。她偏执地相信,并且也这样教育自己的孩子,告诉他们人之所以会衰老和死亡,是因为新生命在不断地出现,不断地贪食时间与寿命,因此旧的生命就不得不让自己的位子来。为此她嫉妒一切比她更年轻的生命,并且寻求方法来逆转这种掠夺。她想要的不是一种经济性或社会性的掠夺,譬如富人花钱买下穷人的时间,或是当权者得到医疗与器官捐助的机会。她寻求的是一种超越常识的方法,而非玩弄数学与模型的游戏,或者纯粹象征性地夺取生存资源。换而言之,她所迷恋的是如恐怖故事中夺取他人身体般的秘术,成为摄取他人生命的精怪。她还坚信实现这一目的的方法必须是原始的,不能关乎于钱或谎言,而必须是最直接最暴力的掠夺——这一切疯狂的思想都完全被她的儿子伦尼·科莱因所吸收了。然后她终于无可避免地死了,尘归尘土归土,给她那加倍疯狂的儿子腾出了席位。
这故事可能不是真的。伦尼·科莱因在整个审讯过程中经常谎话连篇,还能完美地通过机器检验。审讯过他的警察都称他是个披着人皮的怪物。而相比之下,劳伯特·罗德里格斯真是个乏味至极的人。他的履历清清楚楚,简单得刘玲只用一段话就概括了:他就是个在黑森州出生并长大的德国人,普通中产家庭,土生土长,长期单身且没什么朋友,毕业后先在一家矿泉水疗养院做护工,接着又成了医院的护士。他杀病人的理由也很简单明了:那些重病患活得实在太痛苦了,身体很差,脾气又坏,闹得照顾他们的人也很痛苦。死亡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好事,他还能很快得到病人家属的感激,有时甚至收到礼物与额外的现金报酬。这个世上的人实在太多了,人多的地方痛苦就多,死个精光也没什么好可惜的,上了法庭时他也照样这么说。
这个人的故事是如此的现实和纯粹,不掺杂丝毫神秘色彩,以至于罗彬瀚都觉得不应该把他放在罗得与科莱因之间。这人在变态杀人犯里恐怕属于比较无聊的类型。他也看了此人的照片,是个三十六岁的黑发男人,体格高壮,略微发胖,留着阿拉伯男人常见的那种茂密的络腮胡。胡子差不多盖住了他的小半张脸,只能看清他有个格外宽阔的鼻子,眼眶深邃却显得笨拙木讷。这些特征都叫人觉得他是个不大聪明却挺老实的人,无怪家属们全以为他已尽了心。
罗彬瀚对着这张照片仔细地研究了一阵,越看越觉得他和罗得或科莱因不是同一类人。他开始相信劳伯特是真的死了,死在了监狱废墟底下,尸体混进水泥与钢筋的压缩块里,同他照料过的可怜病人一样被偷懒的工人遗忘了。想到这里,他差点就在餐桌上吹起口哨。
“你干什么?”坐在对面的俞晓绒满面狐疑,“你在读什么?”
“没什么,”罗彬瀚回答道,“读了点最近的八卦新闻。”
“都说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