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134:Bois(鹿角)(1 / 2)

在女神峰丘陵之下,无端矗立着一座棱形建筑,已不知存世多久。参看其斑驳墙皮留下的痕迹,依旧能分出端倪,约莫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近代风格。破屋有个圆筒状的外形,地基与穹顶落差超出了十米,因此不难判断,此刻的我们在土下二十米左右的深度。怪屋装潢虽不豪华,但地底作业难度极高,不是一般建筑师可以胜任,故而造价绝不便宜。

纵观吉普森周遭郡县,大多是泥泞的穷乡僻壤,有些不毛之地仅几个棚子外带奶牛场罢了。在这片地界,稍具规模的也只有大镇伊腾顿,除了鸳鸯馆和星级酒店,基本看不到顶高有超出十米的建筑。而像这种用途不明的圆屋,在整个佐治亚境内都十分罕见。

除了与乡土风情格格不入外,最奇的是,怪屋中央居然种植大树,别人家再夸张不过是搞些盆栽,只有营业场所才会用到装饰棕榈。然而这座离奇的建筑,显然不可能对外营业,它非要栽棵大树干嘛?具有什么象征意义?又要如何来确保采光?诸多谜面全不得解。

“这座建筑应该是间图书馆,或者是某位有钱人家的书房,总之是个阅读场所。”天竺菊打量着怪树,叹道:“至于干嘛要种它,我也不知道,屋主可能有另类的审美吧。”

马洛闻言也不待明辨,翘起大拇指绝赞她才思敏捷。其实自打吕库古阴宅罹难以来,他十分贪慕紫发妞的身材,常借着感伤扑倒在她怀中,在被安慰时这里捏捏,那里摸摸,趁机吃豆腐。而天竺菊本就神经大条,不计较别人怀有异心,仍以兄弟待他。所以有了这份肢体接触,不论她说什么,眼镜都会象个回音虫般附议。

“何以见得?她说是就是么?”我实在看不惯这副极尽谄媚的嘴脸,故意提高嗓门,问。

“你来看。”启料一旁沉默的药店老板,当即逮到机会,上前来牵住我腕子,指着脚下一道铁箍,以及墙角白色瘢痕,说:“谁会在家特意去做一道地线呢?那其实是派滚轮之用,以方便推行架车。还有墙上的白印,那里曾长期搁置着小起重器。这座破屋是个十二边形,每面墙的尺度都一致,参考面积正巧可以容纳一个大型书架,所以,你大姐分析得有理有据,这就是一个图书馆或个人书房。”

“我根本不想知道这鬼地方是干嘛的,再者我问的人是马洛,谁要你来代答?”

“别误会,我没在巴结大姐。之前她否定了四眼龌龊的念想,还我清白,所以我才要适当表达一下,不愿欠着这笔人情债。在你身上,有着康斯坦丁缺乏的东西,这点足以令我神魂颠倒,现在我连她都顾不得了,还不够忠诚于你么?”男子尴尬地笑了笑,环视我们一圈,纳闷起来:“刚见面时,我记得你们仨好似一个团队的,怎么关系那么微妙?”

“的确是一个团队,对外叫做兰开斯特兄弟。可这个金发妞素来最轻视我,我也最讨厌她,我承认她很性感,快要超越了天竺菊,若是能够稍微缓和口吻,也许会可爱许多吧。可她偏不,就要加倍羞辱你。老板,你怎能忍受得了她呢?我们男性是有自尊的。别自降身份。反正咱俩就是这种关系。”眼镜团起手讪笑,在一旁撺掇道:“依我看,康斯坦丁才是女人中的典范,你别被她外貌迷惑,她可是毒如蛇蝎,阴损得很哪。”

“醉蝶花的好,是怀有偏见的你难以理解的。算了,咱们不说这些无聊的事。跟着,我来说说发现的细节,以及难以解释的谜面。咱们踏破企湖前,这里的烈焰刚刚熄灭,所以爬洞会觉得很热。然而下到这里后,腥味却盖过了焦烟,为什么?这恰巧证实了假说成立,附近应该有通向外界的露洞,将烟尘排走了。不然,播报放的野火,又怎会烧及这里?”布雷德利顺手捡起一截燃烧的枝桠,忽然话锋一转,问:“可是这里空空荡荡,又是怎么起的火?”

“你怀疑是怪树在作祟?这究竟是个什么鬼地方?”眼镜走上前,陪着他一起看着木炭。

“不,那就是棵普通的树,可能具有掠食性吧,与此无关。我查觉到木炭的燃点很奇怪,但不排除现今我已是老妖,触觉大大退化了。你来的正好,用手试下温度,然后将结果说来听听。”男子将树丫凑到他跟前,神秘兮兮地答道:“年轻人应该多了解些本地历史啊。”

眼镜将信将疑地把手指临近余烬,放下又触电般移开,脸上堆起更多困惑。随后又反复试了几轮,得出的结论是:炭火虽烫手,但实际温度却偏低,可能仅有七、八十度左右。我与天竺菊对此嗤之以鼻,伸手去试,果然温度低得吓人,马洛这还是往高里说了。

“那它又是怎么爆炸的?你简略些半分钟说完,随后我等再决定去向,毕竟番茄还躲在附近某处,难道你想再被她啃食脑袋么?”紫发妞心有余悸地四下环顾,似乎两眼一抹黑。

“那种痛楚我此生都不愿再尝一遍。好了不打哑谜,瞧见壁炉前一堆蜡油般的东西了么?眼神好的你,不难发现个中夹杂着白斑状的星点,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那并不是霉菌,其实它们是棉絮,受外界高温烘烤,产生了压缩气尘大爆炸,其威力足以炸裂混凝土,将这座破屋暴露了出来。”

棉花也会爆炸,是我头一回听说,对此不置可否。但据精通化学的布雷德利介绍,在战乱年代,棉花属于军需物资,它很不稳定,当空气中含量超标,特别容易气爆。可建筑中哪里会用到棉花?只有建造隔音墙,所以这间密室,因为某些原因被关闭了,有人采用混杂进特殊材料的板材翻修,为的就是永不被人发现,将破屋以及它背后的故事封存起来。

“那你觉得,是谁修造了这里?女神峰以往我时常路过,绝想不到地底会是这付光景。”眼镜耸了耸肩,更进一步问:“你说我不懂本地历史,这点我承认,谁没事会对自己老家津津乐道呢?所以我所获悉的,就与吉普森本地志标牌上的内容一致,难道你知道原委?”

“其实我也不甚明了,总不能凭空说些不着边际的假设吧,咱们只能遵从现实进行排查。在莉莉丝们崛起前,这座土坡曾是别人的不动产,据说也是个邪教,但他们不搞乱七八糟的仪式,深居简出,长期以来没引起别人关注。”男子问我要过一支变色龙,悠然自得起来。

古旧派的姐妹会大长老,在生活中与布雷德利认识。此女有着世俗身份,在附近一间体育馆供职,因儿时服用四环素,牙口时常溃烂,有时会问他买些神仙水止痛。几年前,她约上志同道合的妇女们搞串联,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获取了贝巴因道场产权,直到那时人们才发现,屋主们早就搬迁去了外省,这座军堡在多年间长期被空置。

活跃在七零年代末的村民,曾有幸接触过这伙神秘屋主,相传他们足不出户,日常所需都是从附近农庄喊人开车送货上门,例如艾莉森老公的爹,就是长期供应商之一。没人知道他们究竟在折腾什么,整片丘陵安安静静,活像荒废了那般。他们最后一次被人瞧见,是八八年最寒冷的凛冬,在那之后,就变得渺无音讯,走得不知去向了。

“原来如此,那他们也搞祭祀么?道场中央高悬的木雕羊头,据说就是他们留下的。”

“有关这点,你应该去镇上调查资料,亲自造访他们才是,这群人也已年逾古稀,若都还活着也快八十了。长期以来,我的理解与你一致,但今天实地下到这里后,却又有了新的看法。我觉得,对外所谓搞邪教,很可能是个幌子,因为只要不闹事,就没人会对他们产生兴趣。他们需要无人打扰的环境,去从事真正热衷的。你们观察一下四周,哪里象个祭台?这根本就是寻常人的住所,他们正常得很。”男子接过我递来的打火机,笑着点燃后,突然侧过脸盯着天竺菊,问:“我记得你曾经提及,有上下两层,具体位置指给我看。”

“老板,其实我刚才就想说它,但一直插不进嘴。我的眼睛好像出问题了,在豁口外能清晰瞧见绿线构成的凹陷,可爬进这里后,就像闯入迷雾森林,什么都发现不了。”紫发妞颇为尴尬地垂下脑袋,叹道:“原本我也想问,毕竟作为鹡鸰,你的视野与我不相伯仲。”

“Shit,这下彻底完蛋,我正因什么都看不破,所以才来问大姐你,不然我早带队爬墟口出去了,哪犯得着站在这里磨嘴皮子。”闻言药店老板不仅浑身筛糠,惊恐地环顾四周,恼道:“那还废什么话,都赶紧找啊,指不定那只冰虫会从哪冒出来,再将我修理一顿哪。”

既然这是图书馆,就肯定有门,哪怕被重新填堵,也会留有痕迹。按布雷德利的要求,我们分成两组,天竺菊与眼镜划归一起,我与他接伙同行,沿着壁墙一寸寸摸索起来。

“别担心,露西哪怕翻上天,她也打不过我,我会保护你的。”瞧着男子一副窝囊相,我忍不住想笑,故意撩拨他问:“刚才,你对眼镜说,我拥有大长老缺乏的东西,那是什么?”

“醉蝶花,你饶了我吧,我现在心绪很乱,那个番茄给我造成的心理阴影,是无法磨灭的。”他嘴里虽这么说,脸上却挂起了笑影,答:“此外,我至今都没克服对你的恐惧,回想过去你残暴的模样,还是心有余悸。不过庆幸的是,你终于接受我成为了伙伴。”

“妈的,我这样问,是为了帮你缓解压力。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已好些天没睡过觉,现在累得就快要晕倒,所以才想放松心情。你想说就说,不说就滚。”

“好吧,给我一支变色龙。其实,直到时隔多日相见前,康斯坦丁在我心头都占据着最重要位置。我忍辱负重挨过无穷毒打,图的就是保她平安。然而当真正见到后,我却产生了一丝失落,以及对她的愧疚。因为此刻我满脑子全是你的身影,以及各种狰狞扭曲的表情。你在暴怒时,会显得特别美丽。你所带给我的感官,就是各种时期的态度,完全不同的嘴脸。”

“你这是在夸我还是骂我?难道你爱上了被我摧残么?”我冷哼数声,为他点燃了烟。

“不,康斯坦丁往日与我热恋,都表现得十分矜持,她总是热情洋溢,交谈时尤为注意,特地回避掉一些话题,例如我个子矮小,例如我貌丑如猪。她觉得那会伤害到我,所以显得很客套。我除了见她微笑外,再没见过其他表情。”男子忽然一把握紧我双手,悲叹道:“但是醉蝶花,你带给我的,是更多反应自我的表情,嬉笑怒骂,还有不堪入耳的羞辱。我不止一次想杀了你,却又舍不得,你给我的,是一个更具像的自己,不同时期的自己,那显得很真实。我知道自己过于执拗了,但我从来没有女人缘,以往甚至还有些怕与美女搭讪。”

“你骗三岁小孩哪!我还记得几天前在药房时,咱俩一见面你恨不能吞了我,满脸淫光四射,居然跟我说这些鬼扯。”我拉开拉链,露出事业线继续挑逗,问:“对我说实话。”

“正因毫无经验,所以才要展露我浪荡的形骸,心里对自己说,能搭上话固然好,搭不上也让她觉得我是个下流胚,或许也不错呢,大概就这么想的。”男子直勾勾盯着衣襟深处,喃喃自语起来:“体验着每一分钟对方的态度,看着她逐步转变,初恋之美,盖莫如此。”

这席话听得我鼻翼发酸,暗自哽咽起来,药店老板肺腑之言,却叫我思念起另一个时常被遗忘的,一个本不该为我辛勤奔走,而今导致自己被软禁的人—鸳鸯馆的古斯塔夫。虽然他想要的,是令女杀手爱上自己那种莫大得逞,但最大追求也是各种体验。老男人常说,女人如同书卷,需反复阅读才能明白其中精髓。有钱有势的他,毫不在意花大笔钱投资在一个感兴趣的人身上,他想从心底深处走近她,要她自己打开心扉,坦诚相告。

“宝贝,十天前咱俩相遇的一刻,在我脑海中就好似隔了百年,我每每想起,就禁不住感慨。”老男人坐在自己古色古香的办公桌前,揉捏着晴明穴,一边注视夜景一边抽着烟,道:“醉蝶花,我知道结果,你最终会爱上我,我等你亲口说出,哪怕十年,二十年。”

“我这是怎么了?难道真的被这老男人迷住了?为何我满脑子现在都是他呢?”

“我对你的爱恋,已超出了欲念,如果可以被你提起,哪怕是挨骂,也感到无比幸福。但我有种不好的直觉,或许到最后,你我都没法活着出去,但能死在一块,我比什么都开心。”恍惚回来后,我不由惊觉,自己柔软的腰肢已被男子缠住,他正伏在怀中淌着口水。敢情在我遐想连篇时,布雷德利说了许多甜言蜜语,可被这家伙盯上,不啻是在宣告死刑,康斯坦丁正愁找不到理由,定会毫不留情将我斩杀以泄心头恶气。刚想将他推开,药店老板忽然自己双手一松,脖颈间的血管一抽一放,两只招风耳朵快速扇动起来。

“我在说什么哪?什么死不死的,太晦气了。你听见没有?农妇正在与那个穿皮装的年轻女人交谈。不,更多声音正源源不断传来,原来走失的那群人,与莉莉丝们汇合在一起了。”

“你是指天竺菊的老妈紫眼狐狸?可我什么都听不见,指给我方向,他们在哪?这是如何办到的?”我不禁喜出望外,忙扭住他罩袍,向着其余两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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