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跑到屋里抱着小林哭着说:“对不起,都是哥不好,哥太自私了,其实哥三年就可以退役的,但是哥不想回山里,哥错了。”大成突然放开手回到自己的房间,出来的时候拿着两万块钱给弟弟:“小林,谢谢你这些年替我照顾爸爸妈妈,这是两万,不在彩礼内,不用告诉爸妈,留着结婚后你们自己用。”
“不用。哥,彩礼给了就行了。你自己留着吧。”弟弟小林推却说。
“给你就拿着,哥明天就走,出去打工,如果哥挣着钱了会帮助你的,好好照顾爸妈。”大成知道这些年自己给家里的钱也有十几万了,虽然不多,但是他知道妈妈生活很节俭,余下的钱一定够弟弟结婚用的。
“爸妈,明天我一定要走。”虽然爸爸妈妈舍不得他再次离开,可是看到他那坚定的样子,十头牛也拉不回来,父母也只能由着他了。
翌日,李大成起的早,因为是山区,天亮的晚,爸爸妈妈还没有起床他就出了村。他不想爸爸妈妈送他,也不想看到爸爸妈妈看着他离开时难受的样子,他独自一人走进了氤氲的晨雾中。在他的身后,两个苍老微弓的身影伫立在低矮的石屋前,望着雾中模糊的身影渐行渐远,“唰”地一下四目的辛酸泪划过了岁月的脸颊。大成一直没有回头,其实他知道爸爸妈妈一定就在身后,就像当年他当兵走的时候,爸爸妈妈送他的路上,一路抹着眼泪。所以,今天他不想爸爸妈妈送,他也不回头,因为他不敢,他怕,他怕自己回了头就没有勇气走出大山。他一口气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才走出大山上了公路。
大成在公路上等着大巴车去火车站。这里的大巴车没有固定的站点,随叫随停,这样方便乘车人。因为这里是山区,每个地方的人都不多,所以不适合建立站点。想上车随便招招手就可以上车,想下车和司机打声招呼就可以下车,非常方便。这时他才回头,而那个低矮的石屋只是一个点。这条公路小时候就听爸爸妈妈说,原本没有路,是老一辈人用锤子和凿子一点一点凿出来的。那时候是很窄很窄的,只能一个人走的崎岖山路。后来扶贫工作队下乡,决定为方便这里的人出行才修筑了这条公路。
大成背着自己的军用背包,里面装的都是退伍带回来的衣物,额外没有一件其他东西,就连洗漱用品也都是军用的。虽然退伍一年,每天在地里劳作,衣服已经褪色破旧,但是大成也舍不得扔。一是他喜欢这军绿色,二是他不想花钱买新衣服的。他是穿着军装走的,穿着军装回来的,当兵几年,他没有为自己买一件衣服。只有一次探亲回来,临走时在地摊花了十几块钱买了一件T恤,那是他唯一一次为自己花的钱,因为他知道毕竟自己家里不富裕。
A市是一座二线的海滨城市,这是离大成家最近的大城市,也是他小时候向往的地方,就像所有人都向往北京一样。之前大成从来没有来过,如果说这是当兵以前,大成敢说,自己绝对没有胆量来这里。但是当兵之后的想法完全不能和过去那个山里的傻小子相比了,毕竟在部队里锻炼了八年时间,从思想上对社会也有了新的认知。他敢自己出来面对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陌生的一切。一切从零开始,他不知道接下来自己的结局是什么,但是军人的性格告诉他,不努力不拼博就什么都不会有。
大巴很快就来了,这里大巴一天就只有一趟。早上从山里走,晚上从火车站回来。至于这个车是公家的还是私家,是山里的还是城里的谁也不知道。因为山里人本来就是墨守成规的那种,山沟里再困难也不想出去,对他们来说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了生存的根本。所以无论生活有多贫困,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很少有人出山,所以大巴一天一趟也坐不满。这一趟是绕着大山转一圈,这样几个村子的人想出门都能坐上。这对山里人来说,已经很方便很方便了。大成上了车,把背包放在了行李架上,坐在了司机后面的第二排靠窗的位置。他谁也不认识,所以他看向窗外,看着渐渐向后倒去的家乡景色,他知道自己离生他养他的地方越来越远了。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家乡竟然如此美丽,连绵的山峦,苍松翠柏拥抱着高耸入云的山峰。路边的野花五颜六色地绽放在青青的小草间,远远望去就像纺织工人织出的锦缎。大成是从小在这里生这里长,常常和小朋友们徜徉在花草间,居然从来没有发现这里的美好,现在要离开了,才看到它真的很美很美。这才是:云深不知处,只在此山中。
大成心里突然酸酸的,真有些不舍,觉得这是一种背叛。背叛了这片土地,背叛了这座山,背叛了他的父母。此刻,这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哭,片刻,他又笑了,他觉得自己很可笑。
走出大山,一切都会好的,为了不再贫穷,为了给父母一个好的生活,就必须要走出大山,这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