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火凤组-潘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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骸族的“法则之躯”,必须在“宇宙级”之前完成。一旦突破到宇宙级,再想凝练任何一个法则之种,那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不管是骸族还是人族,行星级的时候,修炼出来的都是1-9颗微型行星。恒星级是1-9颗微型恒星。

而到了宇宙级的时候,恒星级九阶修炼出来的九颗恒星,都会剧烈膨胀,然后炸开,重新形成一个新的“漩涡星系”,漩涡星系核心,是一个“小型黑洞”存在。

不管是行星级时的微型行星,还是恒星时的微型恒星,对于修炼凝聚“法则之种”的过程,都不会排斥。

但宇宙级不一样。宇宙级形成的漩涡星系核心“黑洞”,会吞噬进入丹田,或者识海空间的任何能量,将其转化为能够让自身成长的“宇宙能量。”

这本来是“宇宙级”的一个优势,到时候很多种外界能量,都能被漩涡星系吸收吞噬,转化成些许提升境界的宇宙能量。

但对于骸族修炼“神兵战体”,凝聚法则之种来说,这却是一个“噩梦”。

你运用各种功法秘术,提炼萃取出来凝练法则之种的金木水火土、风雷光线异种能量,进入丹田、识海空间之后,直接就被宇宙级的“漩涡星系”吞噬了,你还怎么凝练法则之种?

至于域主、界主,不朽那就更不用想了。

域主的时候,宇宙级的“漩涡星系”就会重新向内塌陷,凝聚成“命核”存在。到时候“法则之种”,也会离开丹田、识海空间,转而在身体各处隐藏。其实也就是这个时候,八大法则之种散入身躯,才是真正的“法则之躯。”

宇宙级之前,凝聚八大法则之种,是成就了“法则之躯”。如果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域主境界法则之种散入身躯各处,算作真正的“法则之躯。”

界主的时候,命核渐渐衍化出一方世界。这个时候,法则之种本身,是无法进入“体内世界”的,它们释出的能量可以,但法则之种从域主期开始和“命核”分立存在之后,就无法再重新融合。

体内世界是体内世界,法则之躯是法则之躯,两者单独存在。这种情况,一直到“真神”境界的时候,才会有所变化。

……

不再多想太远之后的事情,张昊白思索自己接下来的计划。

“克拉斯古树的黄金叶”,以他临时开通的“太初秘境”权限,可以购买三片,总共需要16000混元单位。暗狱之石,则是需要12000混元单位。

但正如小光头所说,他目前虽然是恒星级的豪富,拥有60混元单位的财富,比一般界主都多出好几倍。

不过如果想购买这种层次的宝物,那还远远不够!

“只能将一些计划,提前了!”

张昊白打开“讯息-资料”页面,利用太初秘境核心成员临时权限,输入一个人的简单资料查询。

“乾巫大星区-崔浪星域-火凤组-潘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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