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第三重意思(2 / 2)

至于“十里一亭”的亭,则不同于乡里这样的民治结构,而是与其下“五里一邮”的邮一起,作为专门的治安机构,也负责政令传递。

值得说明的是,亭之里非百户之里,指的是距离,一乡中有三五个亭是常态,乡与亭之间理论上没有隶属关系。

乡、亭各有治决讼事之权,只在民事和刑事上有所偏颇,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有双方一同判案的情况。当然,一些大罪还是得由县廷来审判的。

如比较常见的经济纠纷案,不论是欠钱还是买卖不公,乡有秩(蔷夫)与亭长皆能判案。

而也被称做里正的里魁,与百姓离得最近。

这些位置时刻影响着基层治理的好坏,所以现在乡里小吏中太学生占比最多的雒阳县乡里,治理情况最好。

对于一些太学生来说,当個百石的乡官也就罢了,但要他们当里魁,只负责一两百户,便不愿了。

崔琰解释说:“我此前拜访老师,听说去岁和前岁策试所通过的太学生,数量一年不如一年,去岁尚有四百余,今岁只得三百人。想要以之充实乡里,远远不足。”

比之第一次策试,足足少了四成多,归根结底,还是参加的人只能从太学生中来,而愿意走这条路的太学生的培养速度跟不上录用的速度。

陈容不解:“此自是矛盾之处,然则与我等入西园军何干?”

崔琰却并未直接回答,而是继续说:“世人常以籍贯结交,郡国多有排外之举,昔日有驱逐长吏者,更何况乡官?此前乡官里吏多由本地乡人充任,我等能轻松为之,实则因此地距天子治下不远,且有关君奉命除恶在前。是以,两年多来,太学生乡官里吏只在司隶校尉部为之,非只因为过策试者不足。”

臧洪对此也深有感触:“我在县中,见官吏犯法,去职治罪后只能遴选本地乡人充任,明知彼辈姻亲故旧,多有关联,却也只能择而用之。”

“正是如此!据我所知,西园军与近乎父死子继的北军五营不同,其成军之时,乃是征召天下多地郡国之壮士为之。”铺垫了许久,崔琰终于说出了他认为的第三重意思——

“私以为,陛下有意以军中老兵外任为乡官里吏,昔日有以有功之卒为亭长者,陛下此番,或可说是效仿此举,欲要在乡里官吏上稍作尝试。”

陈容闻言一怔,他只想到天子有意以西园军为基础扩增军队,崔琰所想的确是他未曾想到的角度,但仔细想来,而今国库空虚不是秘密,放眼四周也无继续扩军的必要,反而是崔琰所说更有道理。

他坦然道:“季珪兄大才,吾不如也。”

陈容又说:“我此前也曾听得老兵抱怨,其久在军中,月俸虽能养家,然离家日久,一旦受伤或是年迈,便要返回家中。只是其在军中日日遵从军法,所学尽是杀伐之术,回乡后想要重新拿起耒耜耕种,却并不容易。”

“乃有家境贫寒无子嗣者、亦有子女不孝者,往往老无所依。”

臧洪也赞同道:“正是此理,老兵年迈,不能上阵杀敌,却不可将之弃若敝履,如能继续在乡里为国效力,又能领一份俸禄,作为生计,也是一桩善事!”

“只是以我所见,能胜任乡里官吏的老兵未必有许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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