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陈浩南:我要做旺角揸fit人,耶稣来了也拦不住我!(1 / 2)

深夜,金兴国际集团会议室。

全兴社的几名叔父辈还有几名大底,围坐在会议桌的两旁。

“妈的,王凤仪发什么神经,这么晚还叫我们来开会,开她老母的会!”

说话的人,正是整个全兴社最反对王凤仪当龙头的叔父辈,梁汉盛。

“汉哥,算了,大小姐是冬哥的独女,就当是给冬哥面子了。”

梁汉盛的声音落下后,身旁另一位全兴社的叔父笑着说道。

“培叔,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这时,一名全兴社大底看着卢培,关心问道。

‘妈的,你身上背了个炸弹,你比我脸色还难看!’卢培一边在心里吐槽,嘴上却说道:“太晚了,有点困。”

‘吱嘎~’

就在这个时候,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为首的王凤仪,全兴社的人自然都认识,但当他们看见走在王凤仪身旁的男人后,很多人脸上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大小姐,我们全兴社开会,你把靓仔文这个和联胜的外人带来做什么?”

认出陆耀文的梁汉盛,第一个发难。

“通知一下各位,文哥是我男朋友,以后在全兴社,他说的话就和我说的话一样。”

王凤仪起手就摊牌,让梁汉盛等人,一下子都没有反应过来,当场愣住。

片刻后,回过神的梁汉盛立刻指着王凤仪大声喝道:“王凤仪,你是不是疯了?你老爸让你看好全兴社,你就是这么看的?让一个和联胜的人做全兴社的主,你怎么不干脆让我们全兴社过档到靓仔的门下?”

“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无所谓的,我的就是阿文的。”

王凤仪微微一笑,一副情根深种的模样。

“我……”

梁汉盛正要再开口,陆耀文就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抓住了他的头,往会议桌上猛的一砸。

‘咚’的一声闷响,在会议室内响起。

很明显,这是一颗好头。

‘咚~’‘咚~’‘咚~’……

陆耀文没有停手,继续按着梁汉盛的头,朝着会议桌上不停砸去。

骨头与木头撞击产生的闷响,不仅在会议室回荡,也在全兴社众人的心里回荡。

直到梁汉盛被生生砸死之后,陆耀文才像扔垃圾一样,将他的头甩到了一旁,同时扯起梁汉盛的西服,擦拭自己手上的血迹。

这期间,也不是没人想过制止陆耀文,只是他们刚站起身子,跟在陆耀文身后走进会议室的朱旭明、罗剑华、莫亦荃三人就拔出了手枪,制止了这些人的‘冲动行为’。

“还有哪位对我有意见,尽管说。”

将自己手上的血迹仔仔细细的擦拭一遍后,陆耀文环视了全兴社所有人一眼,笑着说道。

‘……’

回答陆耀文的是一片沉默,梁汉盛现在眼睛都还没闭呢,哪个还敢当着陆耀文这个活阎王的面,说自己对他有意见。

“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那我就代表凤仪,发布一个任务。”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二十七分,你们各自通知自己的人,二十分钟后一起动手,把旺角金尊夜总会给扫了。”

陆耀文淡淡说道。

“金尊夜总会好像是洪兴的地盘?”

在陆耀文的话音落下后,卢培‘小心翼翼’的问道。

“对啊,你们踩了洪兴的地盘,才能让我对你们放心,毕竟我是个和联胜的外人嘛。”

陆耀文的嘴角,浮出了一丝笑意。

‘……’

听到陆耀文的这个回答后,全兴社的这些叔父、大底,心里已经将陆耀文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这小子也太奸了,逼他们得罪洪兴,这么一来,他们只能依靠同为五大社团之一,和联胜九区领导的陆耀文。

而在全兴社的这些叔父、大底之中,卢培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他的脸色虽然也难看,但却不是其他人脸上那份敢怒不敢言的难看,他是绝望的那种难看。

如果陆耀文真的只是逼他们全兴社和洪兴敌对,方便他掌控全兴社,那就好了。

这小子哪里是要掌控全兴社,他是要将整个全兴社吃干抹净,抽骨吸髓……

看着身旁自己这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社团兄弟,感受着小挎包内炸药的分量,卢培在心里暗暗想道:“别怪我,要怪只怪陆耀文这小子太毒了……”

旋即,卢培就和旁边其他叔父、大底一样,掏出自己的手机,通知自己的人去扫金尊夜总会。

……

与此同时,旺角,一家夜总会内。

“阿超,你最近跟了陈浩南,混的风生水起,一定赚了不少钱吧?欠我的那两百万,准备什么时候还?”

傻强瞥了眼跪在自己面前的男人,笑着说道。

“傻强哥,不是我要跟陈浩南的,是太子哥逼着我跟陈浩南的。”

这个叫阿超的男人立刻为自己辩解道。

听到阿超的这句话,傻强的眼神微微一动,但脸色却没有丝毫变化:“我不管谁逼你跟陈浩南,我只要钱,我已经派人安排你家人去东南亚度假了,听说那边有人专门绑架游客,把他们卖给那些搞人体器官交易的公司,好危险的。”

“傻强哥,你要搞就搞我,不要搞我家里人啊!”

这个叫阿超的男人大声求饶道。

“这样吧,你帮我做件事,钱,我可以让你晚点还,你家人,也能在东南亚玩的开心,平安回港岛……”

傻强走到阿超的面前,低声说道。

……

另一边,金尊夜总会,一间包厢内。

“南哥,今天又有两个兄弟来投靠我们,现在我们手里的场子已经比傻强手上的场子多了将近十个,这次我们赢定了,旺角揸fit人的位置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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