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不打自招摄魂术!数典忘祖必自毙!(2 / 2)

“认识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是校友关系,他还是我的学弟,我在香江大学学生会担任副会长时,他是学生会的学术干事,因为籍贯相同,我们的关系十分亲近,他也一直唯我马首是瞻,所以当我署理学生会会长时,我推荐他担任了学生会副会长,等我毕业离开香江大学后,他也顺利接任了我的会长位置。”

“你是否认识香江大学学生会临时委员会会长欧阳墨城?

“认识的。”

“你与他又是如何认识的?”

“我在香江大学学生会任会长时,他也是在学生会任职,是学生会的外务副主席。”

“偷窃重点实验室内高危化学品是谁的主意?”

“是我们共同商量的。”

“为什么要偷盗这些高危化学品?你们有什么目的?”江浩然的提问越来越尖锐。

“这些危化品虽然只是一种无机盐试剂,但是如果混合了其他物质就能够迅速燃烧,甚至在一定的压力条件下可以产生爆炸,所以我们计划将这些危化品制成汽油弹、镪水弹以及土制炸弹,然后在特殊的时期进行使用。”

“特殊的时期特指什么时候?”

“比如一些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节日、活动和集会。”

“你们这么选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因为可以造成非常轰动的效应和影响。”

“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

在张青扬的供述之下,一个非常可怕的真相被徐徐揭露,何为谦在监控室目睹了这一切,立刻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当机立断,即刻层层向上汇报,很快,这件特殊的案子就惊动了警察总部。

就连监控室的画面也被实施转接到了警察总部指挥室,一群大佬亲自参与旁听,可见事态之严重恐怕还要超出众人想象。

口供房里,讯问还在继续,足足进行了8个小时之久才渐渐落下帷幕。

江浩然:“本次谈话中,有无虐待体罚、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情形?”

张青扬:“没有。”

江浩然:“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张青扬:“没有了。”

江浩然:“你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张青扬:“是事实。”

江浩然:“你看一下笔录,和你说的是否相符?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如果无误请签字确认。

张青扬:“与我所说相符。”

拿到了张青扬的口供之后,这件案子基本上已经算是破了。

作为本次案件的主谋及主要策划者,张青扬的这份笔录交代得非常详尽和彻底,只要凭借着这份笔录,完全可以轻轻松松地搜查到与本案关联密切的一系列证物和人员名单。

凭借着大量充分有效的证据,警方完全可以直接认定张青扬的罪名,并就相关罪名对其进行控告,甚着根本不用担心他翻供。

不过有鉴于该案牵连之广,性质严重,其权重已经被警察总部提升至最高等级,所以它的后续工作已经不是一个小小的总区重案组可以经手的了。

在警察总部的介入下,该案随之启动了紧急预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警务处处长万继先任组长,亲自牵头办理此案。

换而言之,这件案子基本与江浩然等人无关了,此次任务,他们已经算是圆满的完成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整个香江有些风声鹤唳。

连日来,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结、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藏有爆炸物品、串谋袭击及非法禁锢等罪名拘捕犯罪嫌疑人多达1287余人,检获高危化学品、攻击性武器和防护用具若干,及时将一场黑色风暴扼杀于摇篮之中。

此后的三个月,保安局、律政司和法院三部门联合,就该案启动了“快查快结快处”的办案程序。

在高层有意的推动之下,很快,香江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以张青扬、凌白和欧阳墨城三人为首的相关案件,相关涉案人员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

当年12月8日,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了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及还押的张青扬、凌白和欧阳墨城等十余人,他们因涉嫌违反香江国安法第23条有关法规,被暂时押入荔枝角收押所,后经高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青扬、凌白和欧阳墨城等人均被判处终生监禁,并处罚金800万元港币。

江浩然收到张青扬等人被判决的消息后,不禁微微一笑,之所以前一刻还嚣张不可一世的张青扬下一刻就乖乖就范,当然与他不无关系。

询问过程中,江浩然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中,就对张青扬发动了摄魂术或者也可以说是真言术,作为一部精研神魂的无上宝典和传奇经书,摄魂术也不过就是神魂修炼强大后对于精神力的一种小小的运用而已。

不过既然能被记载在过去经中,摄魂术自然也是妙用无方。

除了可以轻易将人催眠,让其按照自己指令行事外,还可以让人进入深度睡眠,逐渐改善体质,更可以让人产生非常逼真的幻觉,分不清真实与虚幻的界限,既能让人沉醉其中,也能杀人于无形。

当然随着神魂的不断强大,摄魂术还能被开发出更多的无穷妙处,这里就不一一展开赘述了。

总之,以当时江浩然夜游的境界,催眠像张青扬这样的一个普通人简直再轻易不过,轻易到简简单单一个眼神,对方就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

当然如果换成一名拥有钢铁意志的国际顶尖特种兵,江浩然只怕就又力有不逮了。

本来这件案子,只要张青扬自己不交代,48小时的法定羁押时间一过,警方就算明知他是主谋、是首恶,在没有掌握其确切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也拿他没有办法,只能任由他嚣张离去。

不过这种事情到江浩然这也就打住了,天底下再也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只要跨进了他这个门,除非是清白的,否则就别想再从这里跨出去。

唯一可惜的是,张青扬依旧不是这件案子真正的主导者,说到底他也不过就是个受人操控的可怜虫而已,不过这种人数典忘祖,不值得同情,更死不足惜。

至于真正的黑手,因涉及境外,让人讳莫如深,也只能不了了之。

7017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