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大明教父上线:严润物!(1 / 2)

其实朝廷整饬吏治。

很多时候,是如同严世蕃在万寿宫所言的变法即为祖宗法一样的。

要求官员们除了在民生、财税上达标。

还对官员们的日常有了更多的规定。

诸如京中各部司衙门官员,完整政务以及最最基础的上衙点卯考勤,地方上则还有判案效率及公正等要求。

只不过这些,都被覆盖在了民生及财税要求之下。

平时没什么人会关注。

可是。

这并不代表。

定下来的规矩,就成了废弃规矩。

一旦有需要。

照旧是可以拿出来说事的。

“时间。”

“地点。”

“人员。”

“如实交代,不得作伪,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噌。

都察院本部衙门后衙。

时值夜幕。

灯火点亮,照映出两道人影。

高翰文双手环抱,靠坐在椅子上。

在他的对面,则是今科在都察院的观政进士潘允端。

两人中间,则是两杯尽是茶叶,看不到水的茶杯。

潘允端打了个哈欠。

他已经在这间屋子里被困住一整天了。

看了一眼黑漆漆的窗外。

潘允端张开双臂,目光轻蔑的看向高翰文。

“饿了。”

“在下能否回家了?”

嘭!

一声巨响。

高翰文本就脸型方正,再配上他那一把络腮长胡,拍桌子瞪眼,就显得威严赫赫。

潘允端却是浑然不惧。

甚至是仰起头,目光斜觎高翰文。

高翰文则是目露怒色:“潘允端!你犯法了!”

潘允端挑起二郎腿,面露笑容道:“不是上官何意,在下犯了哪条王法?”

高翰文目光一闪。

这人的身份,自己清楚。

但。

又何妨?

他冷声开口道:“朝廷正值整饬吏治,各部司及地方衙门,除却民生、税课、刑名、断案、政务之外,另有点卯等考。而为今科进士,观政本部都察院,却于昨日应点卯上衙,而却无故旷职,置身风流场所一日夜,枉顾圣恩,渎职懈怠,本部堂官命本官审问于你,而你却抗命拒不认错,已是犯下大罪!”

“上官说完了?”

潘允端淡淡的回了一句。

轻飘飘的。

似乎对于眼前这位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的指控,并没有丝毫的醒悟。

高翰文脸色紧绷:“只是皇恩浩荡,本部堂官也有先言,触犯只要能认下错误,承认过失,坦白相关内情,便可小施惩戒即可,尔即是官绅子弟,理当知晓。”

其实事情不过是翘班了一天。

哪怕潘允端还不是朝廷的正式在职官员,严格来说只是大明朝实习生。

但也不过是个小过错,能认错,能说明前后,都察院也不会说揪着错误不放。

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又不是贪墨舞弊、戕害黎庶的大罪。

然而。

潘允端却是面露讥讽,他不发一言的站起身,走到了屋门前。

他回头看向看过来的高翰文:“既然如此,在下认错,往后不再犯了,敢问上官,在下现在能回家吃饭了吗?”

说着话。

潘允端便伸手,想要打开屋门。

然而。

外面却是一阵叮当声。

门从外面被锁住了!

而且在外面发出声音后,亦有两道人影晃动闪现。

“都御史?”

高翰文面露笑容:“潘允端,今天事情不说明白,伱绝无可能走出这道门这间房。”

终于。

原本还吊儿郎当的潘允端,眼中闪过一丝慌乱。

但很快,就被他脸上露出的愤怒取而代之。

潘允端快步走到高翰文面前,举起双手。

嘭!

他双手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

“高翰文!”

“你个泥腿子出身的杂种!”

“就凭你也在老子面前指东指西,指手画脚?”

“你不过是个四品的左佥都御史小官。”

“就凭你也敢查老子!”

“老子吃酒寻乐怎么了!你个泥腿子的玩意,这辈子怕是都不知道北京城的胭脂巷门开哪面!”

“就凭你这个泥腿子出身的下泥巴玩意?”

“也敢在老子面前扬武扬威,也敢和老子说什么国法律令?”

“知道我爹是谁吗?”

潘允端一通大骂,而后双手撑在桌子上,俯身前探,满目讥讽的看向高翰文,尽是嘲讽之意。

高翰文却是面不改色。

甚至于。

他更是目光平静的看了过去。

如同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潘允端冷哼一声:“家父刑部尚!乃掌天下刑名!凭你也敢说老子犯法?”

高翰文则是轻哦了一声,而后握住早就准备好的笔墨册簿。

“嗯,你父亲乃是我朝刑部尚书,知晓你应差之日而渎职懈怠寻花问柳。”

“此事,已经记录在案。”

“请接着说下去。”

他平静的如同是一汪深潭般。

但他越是如此,潘允端便越发愤怒。

他当即上前,伸手夺过高翰文手中的册簿,而后双手用力撕裂,随即又重重的踩在脚下。

“老子入你玛德!”

说完之后。

潘允端便已经作势,要殴于高翰文。

只是。

嘎吱。

椅子动了一下。

高翰文平静的脸上,终于是露出一抹讥讽。

他缓缓站起身。

而在他面前的潘允端,则是从握拳俯瞰,渐渐的站直身子,而后又不得不僵硬的抬起头,看向高过自己两个头的高翰文。

“嗯?”

高翰文面露不解,转动了一下脖子。

筋肉关节咔咔作响。

他低头看向握着拳头的潘允端:“你想对本官动手?”

屋内寂静无声。

却好似有吞咽口水的恐惧声传来。

潘允端后退了两步。

高翰文则是冷冷一笑。

“有句话,叫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潘观政……”

“当三思。”

说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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