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桂良天津签约(1 / 2)

百年争战 路人四九 2114 字 1个月前

耆英、桂良等至津,接洽四使,耆英轻车熟路,笑曰诸位先生辛苦。

额尔金拍案而起,道:粤府衙内,耆先生之章奏,多掩饰不实,空口托辞,谎话连篇,言我等皆为非人。今与先生相逢于此,实我等毕生之耻辱。我等向贵国所提各条约,必即全部应允,否即兵进京津。

耆英无地自容,悻悻而退,竟自回京。

桂良、花纳沙不谙夷务,心急如焚。

俄公使普提雅廷私晤桂良、花沙纳,道:英法两国,一言不合,即兵戈相向;成何体统!前载,吾国与英法,鏖战克什米尔,血流成河……英法乃俄中两国共同之敌。吾接沙皇谕令,可向贵国供应器械,外抗英法,内剿匪患,俄中两国,唇齿相依,永远向好。

桂良道:多谢贵国襄助,贵使有求之处,吾等万死不辞!

普提雅廷面呈喜色,擎出一纸文约,道:两大人慢观,我去额尔金处,探明英人心思,回头再相协商。

文约十二条:一、大清国大皇帝、大俄罗斯大皇帝今将从前和好之道复立和约,嗣后两国臣民不相残害,不相侵夺,永远保护,以固和好。

二、俄国之全权大臣与大清之大学士及沿海之督抚往来照会,俱按平等。两国封疆大臣及驻扎官员往来照会,亦按平等。

三、此后除两国旱路于从前所定边疆通商外,今议准由海路之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南、琼州等七处通商口岸。若别国再有在沿海增添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

四、俄国商船驶入华境,均照外国与中华通商总例办理。如带有违禁货物,即将该商船所有货物概行查抄入官。

五、俄国在中国通商海口设立领事馆。为查各海口驻扎商船居住规矩,再派兵船在彼停泊,以资护持。俄国与中国会置议买地亩及领事馆责任应办之事,皆照中国与外国所立通商总例办理。

六、俄国兵、商船只如有在中国沿海地方损坏者,中国地方官立将被难之人及载物船只救护。其救护之公费,均由俄国赔还。俄国兵、商船只在中国沿海地方,遇有修理损坏及取甜食、买食物者,准进中国附近未开之海口,按市价公平买取,该地方官不可拦阻。

七、通商处所俄国与中国所属之人若有事故,中国官员须与俄国领事官员,会同办理。

八、天主教原为行善,若俄国人有由通商处所进内地传教者,领事官与内地地方官按照定额查验执照,果系良民,即行画押放行,以便稽查。

九、中国与俄国将从前未经定明边界,由两国派出信任大员秉公查勘,务将边界清理补入此次合约之内。边界既定之后,登入地册,绘为地图,立定凭据,俾两国永无此疆彼界之争……

十二、日后大清国若有重待外国通商等事,凡有利益之处,毋庸再议,即与俄国一律办理施行。

以上之十二条,自此次议定后,将所定和约缮写二份。大清国圣主皇帝裁定,大俄罗斯国圣主皇帝裁定之后,将谕旨定立和书,限一年之内两国换交于京,永远遵守,两无违背。今将两国和书用俄罗斯并清、汉字体抄写,专以清文为主。由二国钦差大臣手书画押,钤用印信,换交可也,所议条款望照中国清文办理。

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大学士桂良

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尚书花沙纳

大俄罗斯国钦差全权大臣普提雅廷

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

一千八百五十八年伊云月初一日

桂良沉思良久,谓花沙纳道:吾皇谕令,示好俄夷,以夷制夷。约文各款,无甚新颖,通商传教而已。权且应允,以俄之手,制衡英法。

花沙纳道:可。

不日,普提雅廷照会桂良:英法美三国已做让步,约可即签。

桂良、花沙纳遂会晤额尔金等,重开五方会谈。额尔金依然坚持定约,不做任何让步。

桂良大骂长毛无耻,火中取粟。

花沙纳道:赔偿以外,英法各款项,与长毛并无不同,长毛某款,甚至更为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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