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倭国明治维新(9)(2 / 2)

百年争战 路人四九 1237 字 1个月前

井伊直弼道:田安藩藩主德川庆赖大人已出任将军后见一职,暂监幕政。

德川家茂道:非也!天璋院大人辅佐幕政,乃已古公方大人之遗嘱也!吾等务必遵照执行!

井伊直弼道:近来琐事缠身,丢三落四;恳请天璋院大人记功忘失,宽恕则个。既是已古公方大人之遗训,在下必当从命!

天璋院道:先前,井伊扫部头擢拨干才,整顿藩政;万金散尽,抚恤黎庶。尔爱民之心,天下皆知。今之密敕一案,牵扯甚广;井伊扫部头务必秉公执法、精准量刑,能饶人初且饶人;滥杀无度,后患无穷。

井伊直弼道:天璋院大人金玉良言,必当谨记。

井伊直弼觐见天璋院毕,即令幕府老中间部诠胜火速入京,缉拿人犯,再请朝廷敕许开国。

间部诠胜道:请问井伊大人,朝廷众公卿,动否?水户家老,杀否?

井伊直弼道:众家公卿,捡其枝末,甄别逮治;水户藩士,暂勿杀戮。吾以密敕为饵,迫使朝廷缔约开国。另,九条尚忠一心开国,其之关白一职,务必据理力争。

间部诠胜道:纵有实据,朝廷推三阻四,一味抵赖,又当如何?

井伊直弼道:如有必要,幕府予朝廷之禁裹御料,亦可停拨。

安藤信正道:启禀井伊大人,长州密报,长州藩士吉田松阴屡曰,幕府以谄事洋夷为天下至计,不思国患,不顾国辱,不奉天敕,将军之罪天地不容,人神共愤。毙一奸猾而天下事可定。

井伊直弼道:吉田妖言惑众,荼毒苍生。传令长州藩主即刻拘捕吉田松阴。时不吾待,间部大人迅持查抄之密敕,即刻入京,查拿各藩要犯之余,恳请陛下敕许开国。

1858年10月30日,间部诠胜抵达京都,会合京都所司代酒井忠义、彦根藩家老长野主膳,拘捕水户藩藩士鹈饲吉左卫门、鹈饲幸吉、近藤茂左卫门、茅根伊予之介、水户藩家老安岛带刀、小滨藩藩士梅田云浜、越前藩藩士桥本左内等一十三人。

朝廷关白近卫忠熙急至交涉,道:无陛下敕令,间部大人不可随意缉拿城内藩民。

间部诠胜道:陛下将大政委任于幕府,吾等以《武家诸法度》之第四款,诸藩大名小名及藩士、士卒、藩民,有叛逆或杀人者,应速拘捕法办。小滨藩藩士梅田云浜等无事生非妄自攘夷,宜应缉拿。若要放人,除非陛下明发诏书。

近卫忠熙道:屑小之事,岂可轻易动敕。陛下明诏,美夷要请,事体极艰。人心之向背,国家之安危,在此一举。主上深思,宸忧日切,往岁下田之举,已不符圣意,况复开诸港,结信各夷,恐贻患后世,诚不易轻决。宜议三家及诸侯,以奏处置之宜。开国抑或攘夷,倘未定夺;间部大人既已缉拿藩民,此举甚不合规。

间部诠胜掷出查抄之密敕,道:朝廷僭越,擅发密敕,关白大人作何解释?

近卫忠熙道:字迹潦草,且无陛下钤印,孰人矫诏妄为!

间部诠胜道:吾等缉拿水户家老,虚实皆已探得,关白大人亦是心知肚明。《禁中并公家诸法度》之第七款,武家之官位者,可为公家当官之外事。征夷大将军以为,朝廷关白一职,九条大人最合时宜。

近卫忠熙道:上月,九条尚忠大人因病自行休致,并非朝廷褫革。

间部诠胜道:其中是非曲直,近卫大人亦是心知肚明。然主上欲拒夷狄,幕府固奉戴之,诸吏易所愿,然非公武一致,上下同心,则不能奏效也。伏望且缓期日。所捕一十三人犯,待鞠讯得情,再作他论。

近卫忠熙道:大狱不可骤兴,烦请间部大人适可而止!

间部诠胜道:吾已查获实据,清水寺主持月照和尚,不敲木鱼不诵佛经,反与鹰司、三条及尔之家臣,勾联脱藩浪人,忤逆幕府,密谋攘夷。近卫大人务必上疏朝廷,大人与太阁鹰司政通、前内大臣三条实万御下不严,非剃度出家不能弥补尔等之过失。

近卫忠熙怒曰:尔一幕臣,目无朝廷,如此狂妄,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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