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雪威寒,天地肃杀,千里之内一片银白,几无杂色。
有些人很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赏雪、赏梅,可以吃热辣辣的火锅,可以躲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大觉。
这些乐趣是别的季节享受不到的。
但享受乐趣是有代价的,最明显的代价就是金钱,所以,喜欢冬天的,一定是富贵人家,不可能是穷人。
冬天是穷人最要命的日子,穷人们都希望冬天能来得迟些。
其实不仅仅是穷人,有钱人也并非都喜欢冬天,哪怕官宦亦是如此。
就比如现在,一道圣旨,便不得不离开温暖的被窝,去风雪飘摇的塞外接一群注定会遭受刺杀的“靶子”。
李瑾瑜骑着老酒走在最前边,浑身上下好似一根骨头都没有,懒洋洋的一动不动,任凭风雪撩动洁白的狐裘。
李瑾瑜身侧亦有一骑,此人年岁约莫二十二三,剑眉星目,容貌俊朗,是李瑾瑜最羡慕的那种硬朗容貌。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李元芳。
草原之上,战端再起,辽国向武周求亲,很显然是要再添一枚砝码。
无论是野心勃勃的蒙元,还是刚刚分裂为两家的女真,都不希望武周参与这场角逐,派出刺客乃是必然。
不仅草原会有刺客,武周境内也绝不可能太平,如此浑水摸鱼的良机,任何有野心的大势力都不会错过。
谁都明白,刺客必然会来!
李元芳看了李瑾瑜一眼,为了缓解内心的紧张,问道:“我有个问题,想了好几天都没想明白。”
“什么问题?”
“明明我比你大一岁,为何你是我的师兄,而我却是师弟呢?”
“咱们家是按入门顺序算的。”
“入门?”
“对啊,虽然你年岁比我大,但从入门时间算,比我差了好几年呢!”
“不对不对不对,你这话不对,我听说过,你并没有拜入师父门下。”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既然已经认了义父,怎的不算是拜入师门?”
李元芳无话可说了。
倒不是真的想不到理由,而是在胡搅蛮缠方面,还是李瑾瑜更加擅长。
李元芳是非常安静的人,如果不是有必要,他可以一整天不讲话,一定要讲话的时候,也会说的非常精炼。
提及师兄师弟问题,只是为了寻一个话头,没必要为此多费口舌。
师兄也好,师弟也罢,过不了眼前这一关,都不过是黄土一堆。
“你觉得杀手何时到来?”
“不知道,不过如果一件事情,咱们能够想到,朝中文武大臣,当然也能够想到,敌人同样能够想到。”
“所以敌人不会来的很强。”
“如果让我设计计策,应该会派来正好吃掉咱们的高手,然后再用这批高手作为诱饵,打一个反偷袭。”
“为什么?”
“如果派来的高手,实力远在咱们之上,被中原高手埋伏偷袭,岂不是会吃一个大亏?如果打不过咱们,派过来又有什么意义?还不如不来呢!”
“师父说,你的直觉很准,要不要猜一猜,谁会最先到来?”
“这怎么可能猜得到!”
“不过……人已经来了!”
话音未落,李元芳腾空而起,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把二尺短刀。
刀锋在掌心快速回旋,身体亦随之回旋环绕,寒芒一闪,血光崩现,雪地里多出三具被腰斩的尸体。
李元芳是尉迟真金弟子,所有武功均是在军中历练,出手狠绝,不留半分情面,刀刃上的鲜血还未滴下,宝刀已然再次挥出,又掀起一片血光。
尉迟真金年轻时,能够把三把唐刀玩出花来,花里胡哨甚是迷幻。
随着年岁渐长,武功愈高,花里胡哨的招式弃之不用,只保留了来自于军中的铁血杀招,招式简练到极致。
李元芳继承的,便是这种刀法。
没有任何奇诡变化,也没有刀出如龙的霸道,更不是分川断海的绝刀。
只有一个字——杀!
每一种能够被称为兵刃的,创造出来的目的都是为了杀戮。
杀戮是兵刃最本质的价值,李元芳则完美的诠释了这个价值。
刀光如影随形,片刻不离敌人周身要害,出招简单凌厉,力求一击必杀。
每一次闪烁出凄厉的光芒,都能带出一缕血光,隐藏于雪地中的十数位杀手,竟在半分钟内尽数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