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屋里的光线有些昏暗,江弦带着些期待问道。
张守仁愣了一秒才回过神,冲他摇摇头。“哪能看完,才看了这么一会儿功夫,你这篇这么长,我刚看完前面几个章节而已。”
江弦扫了一眼,十几公分厚的稿子,这会儿还剩一大半放在桌上。
“你感觉怎么样?”
“.”
恍惚一瞬,张守仁才开口道:“从心窝里掏出来的文字!”
他为江弦做出的这样一番评价,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赞美,但也充分的表达出了他对江弦这篇《红高粱》的欣赏。
张守仁喝一口水,回味着内容,又补充了一句。
“你这篇,真够野的。”
这篇《红高粱》的故事发生在一个虚构的地点:高密东北乡。
在张守仁阅读的时候,东北乡土壤上生长出来的那种原始的、野蛮的、狂热的生命精神,从纸张上跳跃而出,直抵他的灵魂深处。
所以看的时候,他感觉心里好像不时有微小的电流产生,麻酥酥的,传递至全身,像是触电了一样,有种定格的感觉。
不过不同的是,触电时电流在外,而读书时是由内至外扩散的悸动,是一种不安、激动。
“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张守仁看了眼外面的天色,不好意思留在江弦家里头吃饭,“你这我先带回去,读完以后我再给你送来。”
江弦点点头,没什么意见。
《红高粱》这么一篇13万字左右的,肯定不是张守仁一时之间能读完的,他就不留张守仁吃饭了。
况且他今天还有个任务。
朱琳《少林寺》的拍摄杀青,坐今天晚上的火车回到京城,他要上火车站接自己媳妇一趟。
张守仁把稿子装进挎包,起身告辞。
一想到江弦这篇《红高粱》的内容,蹬自行车的双腿都变更利索了一些。
回到屋里,张守仁迫不及待的翻开稿子,找到看到的那页,继续往后翻看。
今天是个周六,周日虽然休息,但是张守仁身为《十月》的组组长,还要去单位处理很多事情。
若想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红高粱》读完,那他必须要熬夜来读。
不过在家里熬夜阅稿,这对张守仁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
张守仁的爱人陈珞也习惯了他这样的工作,给他沏一杯茶,又体贴的帮他打开台灯。
“单位的稿子?”
“不是,是江弦的稿子。”
“江弦的?”
陈珞听了,多看了稿子几眼,随后不再管张守仁,铺开被子去睡。
这一睡,不知过去多久。
等陈珞再次醒来时,是被张守仁喊醒的。
她睡意正浓,大概猜到了什么,盖着棉被坐起身,看见张守仁满脸亢奋之色。
“好作品!陈珞,绝对是一部好作品!”
张守仁兴奋的像是在手舞足蹈。
“你看看!”
陈珞哪能看得进去。
她年纪大了,这会儿眼前模糊一片,根本看不清文字。
“我看不见。”
“来,我给你念。”张守仁坐在床边,脸红扑扑的,就好像刚喝了两斤二锅头。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
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
陈珞早已习惯张守仁这样,无奈的静静听着张守仁给她大声朗读手稿里的段落。
慢慢的,她听了进去。
陈珞并不知道内容,但听了这些句子,只是觉得这应该是一部通篇烧着大火的。
这文字太烈了!
烈到陈珞见过的其他文字都无法与之匹敌。
听到后面,她脑海中只有一个画面:
血红的高粱,血红的土壤,血红的酒,血红的人,血红的太阳。
陈珞相信,如果江弦会画画,必然也会是个大家。
他把的句子写的明媚而厚重,鲜亮而沉郁,大把大把肆无忌惮地涂抹这些色彩。
张守仁把整篇稿子给陈珞读完,心里的火也终于烧完了,可是余烬的余热又让他一阵依恋不舍,捧着这厚厚一摞稿子,久久的爱抚细琢。
“唉。”他长长的叹一口气。
陈珞打个哈欠,“碰到好稿子了,你叹什么气啊。”
张守仁没有说话,他默默起身,在房间里背手踱步,踱了好几圈,最后像是碰到什么令人气恼的事情,垂头丧气的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唉!这绝对能成一部经典啊!”
“这还不好?”陈珞不理解,“叹什么气?”
张守仁把手一摊,“可是、可是江弦已经把这稿子给了《人民文学》。”
“我说呢。”
陈珞哑然失笑,“合着你审了一晚上,都不是给你们《十月》的稿子。”
张守仁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
“你懂什么,以我和江弦的交情,帮他看看咋了.”
他说着说着,忽然生出一种感觉。
读江弦的稿子,像极了和魔鬼博弈,在试探着自己的人性底线,一个不小心,就会打开内心贪婪的口子。
白天他和江弦做出承诺的时候,心里一阵轻松。
可到了这会儿,他已经忍不住的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话说的那么满。
“唉,这比当柳下惠都难。”
张守仁打一盆水,擦了把脸,提醒着自己不要越界。
可是想着想着,目光就移到了桌上的《红高粱》上。
最后只好把桌上《红高粱》的稿子推更远一些。
躺倒在床上,捂住耳朵、闭上眼睛,尽量不去想这稿子,计划着明天一起来就把稿子给江弦送回去。
此刻,距离天亮已经没有多久时间了。
不过对于张守仁来说。
这一夜,很难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