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春秋》之奖伯,靳天下而一之也。伯之未兴,诸侯相攻而无已,王以是而益如赘,民以是而益如焚。民既病而偷相仇,王既无以翕天下,而自保也亦危。故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非仅山戎、狄、楚也,一朝之忿,竞其民以死之者,皆山戎、狄、楚也。
伯兴而天下犹一矣,天下犹一则若存若亡,仿佛之声灵,固天子也。民有辑,固以存其生;民有归,固以心无妄竞也。微此,将枵然自保乎伯之名,而诸侯不禁于相攻,恶用奖伯而徒以替王邪?
故诸侯之复自相攻,于是乎而伯不足奖。是以《春秋》亟夺其伯,而一以无伯之治治天下。
晋悼之季年,迤于平公之世,齐、莒、邾攻鲁,鲁攻邾,宋攻陈,卫攻齐、曹,一朝之忿无所归辑,视诸齐桓未兴之日为无愈矣。平公之合诸侯,盟不书同,执大夫而称行人,非伯之词也。后乎溴梁之会,七年而伐晋之师举,与卫齿焉,无伯之词也。
圣人之欲治天下也益难矣。王者不兴,伯不可用。故曰:“天下有道,某不与易也。”非圣人其孰能易之哉!
十三
惟固有德,则乘于道者不能与争。德非固有,而先丧其道,乘于道者虽无德而争之有余。盖道可乘也,德不可乘也。道用天之自秩,因先王之已制,约乱人而俾勿甚乱者也,故可乘也。德非固有,不足以丽乎道,则恒为乘道者之所诎矣。故曲直老壮,壹因乎道。
晋为溴梁之会,命诸侯曰:“归侵地,抑齐之强,扶鲁之弱,弭邾、莒之乱。”德人之言也。直于齐,壮于齐,谊不得与之争,而齐无忌。
晋德虽衰,其于齐之秉凶以为德者,不犹远乎?盟而其臣逃,未几而伐鲁之兵五出。执邾、莒而邾、莒不顺,围齐而终不能修袁娄之已事。何齐之壮邪!
学《春秋》者,比其事,观其所由,而得失之故显矣。齐灵之悖,德悖也。德悖于人,而道不圮于中国也。会于溴梁,大夫盟,上无诸侯。齐之伐鲁,比年五出,而君将者四。齐乘道,而晋乘非道,不相下之势在此矣。
故道者,德所乘也,亦无德者之犹无可乘也;德者,道所秉也,非无道者之可秉也。鲁惟为季孟树邑,而邾、莒憎;晋惟为荀偃抒怒,而齐灵逞。道无可乘,詹詹之德言不足以令,久矣。故用人情者不如用天秩,用己志者不如用王制。君臣父子之外无德也,尊亲令恭之外无直也。
齐由是而张乎天下者逾三十年,迨乎陈氏之强,而后大挫于吴。鲁之益弱,晋之不竞,又奚怪焉!
十四
诸侯之盟会征伐,必亲者也。委之大夫,而权以替,国以不振,虑事者之所宜尤慎也。
乃以此为虑,赵宋之君相收权于上而替其臣,渐渍以弱,国丧于金、元而莫之拯。通此者极难矣。
夫道者,一致而百虑者也。尽其百虑而一致通,何疑哉?道之所自秩,等杀有体,端委有绪,古今递革而一致者,固不紊矣。盟会征伐所自出者,天子也;将而行之者,诸侯也。诸侯之臣大夫,非犹夫天子之臣诸侯也。
三代之诸侯,后世之将帅焉耳,其大夫,属吏焉耳。春秋之诸侯,上拟天子而尸盟会征伐之制,故以将行之权委之大夫而权失。赵宋之天下,尸诸侯之事而替其臣,使不得视诸侯,以夷于陪贰,自卑以卑其臣,而举国无权。
自天子出者,诸侯之所宜躬亲也;自天子出者,非天子之所吝而不出者也。封建郡县之殊致,上下之等,相仍之尊,任使之道,相辅之势,一而已矣。知其一,则下不移,上不摄,各有司存,天秩之不紊,审矣。
故春秋之季无诸侯,诸侯上拟天子而失其诸侯,大夫之所以终成乎诸侯。弱宋之制无天子,天子自视诸侯而削其诸侯,诸侯不建,则任卑贱之陪属以与强邻争,宜其仆也。三代之礼,郡县之权,革其文,必因其实。
以天子统诸侯,以诸侯治大夫。未有无诸侯而不倾以丧,古今一也。
十五
同盟,同欲盟也;同围,同欲围也。忌齐之争伯者,晋也;毒齐之屡伐者,鲁也。以鲁勤晋,以晋勤天下,宋、卫、郑、曹无怨焉。滕、薛、杞、郳狎于齐而惮其强,久矣。若莒若邾,又比齐以干鲁而试晋者也。
夫恶以云诸侯之同欲哉?欲之从其私而翕于一时者,虽固欲之,君子不成其欲。不成其欲,不许其欲也。欲之出于理势之必然,而固将以是为安者,虽弗固欲,君子必成其欲,以为不欲而不可得也。
晋之勤鲁,非独为鲁也;天下之勤晋,非独为晋也。天下可无晋,翕然从之,而适成乎党;晋可无鲁,牵率天下以争,而适成乎诐。
党以诐,君子不许之。以勤天下,而天下固然不效其勤。合诸侯之众,无怨者,狎者,比者,翕然固之,而弗得不欲,天下其何欲哉?不欲夫无伯之情同也。
晋当灵、景之世,尝失诸侯矣。其失诸侯也,失之于楚;其失于楚也,先失齐也;其失齐也,失鲁于齐而后齐抗也。断道之盟,晋得鲁而后能挫齐,齐已挫而晋乃以暇求于郑而折楚。是故鲁之系于晋重矣。
齐西抗晋,不得鲁则晋压其户;齐南联楚,不得鲁则横绝其声息之往来。故齐桓之伯也,盟于柯,而始有事于郑;定僖公以讲于柽,而始有事于楚。
楚之静躁视齐,齐之出入维鲁。惟然,晋恶得不勤鲁,而天下亦恶得不为晋勤邪?
晋之勤鲁,非鲁事也。勤鲁以争于齐,非晋事也。非鲁事,故晋以大号天下而不吝;非晋事,故晋以大号天下而不惭。天下自为以勤晋而以勤鲁者勤之,故不恤无怨,不畏非敌,不敢不释其比党之邪心,而共勤一伯。且夫萧鱼之会,晋伯之功浅矣,溴梁以来,晋伯之势夷矣。
功浅者,将无以服天下;势夷者,暂一合而殆不可久也。将无以服,而服于其夙服;殆不可久,而犹暂一合焉,固君子之所甚珍而欲挽之者也。
人心犹可用而瓦解未成,伯之存亡,系之亟矣。围齐之功不终,天也。荀偃死,赵武以偷心继之,东无事于齐,西无事于秦,南无事于楚,舍鲁不恤,置邾、莒不理,而小国悉离。四国交战,吴、越入而为主。
斯役也,介乎伯之将裂而挽之者与!
十六
人心之坏,其始不堪于义而犯之,其继狎于不顺而忘之,而终忕于不道而覆执以为义,极矣。覆执以为义,则奉之为典,建之为名,循之为毁誉,用之为赏罚。
呜呼!典其非彝,名其非正,毁其誉,誉其毁,赏其必罚,罚其宜赏,而人无纪,不禽者鲜矣。
故君子甚恶其忕于不道也,始不堪于义,不敢名言不道之为道,坏未极也。君子甚恶其忕大于不道,则不堪于义者,宜若可矜,然而君子弗矜也。
不堪于义则轻犯之,犯之屡则必狎之,狎之熟则盈一国之心腹肾肠锢于是焉,以匪此而不典,匪此而不名。故夫不堪于义者之必以忕于不道终,端委一致之势也。
厥貉之会,蔡始从楚,《春秋》即书曰:“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沩之会,陈、蔡背晋,《春秋》即书曰:“陈侯逃归。”蔡果忕,从楚以为义,执以为赏罚,而杀公子變;陈果忕,从楚以为义。执以为毁誉,而公子黄、二庆互操以相谤。毁誉无忌于下,赏罚无惭干上。陈、蔡之去人而即禽也,震霆之所不能警,江、汉之所不能浣矣。
故人心之害,莫大乎不堪于义,弗可以情之穷困而贳之也,弗望其他日之悔而姑待也。习成于偶然,妄生于一念,治之早而已。《易》曰:“臀无肤,其行次且。”
立志以循义者,岂有末流之可争哉!
十七
《春秋》之义,不比事不足以达微言。其人当罪,习俗夺于势而隐之,则起特文以显之;其人未当罪,习俗夺于势而文致之,则不起特文,如其所文致者以暴之。晋人杀栾盈,郑人杀良霄,当时文致之狱辞也。
取讨贼之词,加之盈、霄,君子之修《春秋》,无此已甚之法,知为当时之文致矣。
栾氏之亡,汰也;良氏之亡,亦汰也。复入其国而不言叛,恶止于汰而无叛心。其复入也,固无叛事,不叛而比之于国贼,知《春秋》之无此法也。
盈霄不当讨贼之辟,君子无治焉,因当时文致之辞为辞,加之罪者之慝章矣。天下无王,国无君,有得罪于执政大夫者,罪视弑君之贼,乘骄淫沉酗之纨绔,灭人家而以利其私,定为爰书,告之邻国,登诸史策,廷无异议,天下无异词,此夫《春秋》之所深痛者也。痛之甚,而无以显文致者之奸,故为如其词以达其恶。若夫盈与霄之不可以州吁、无知例也,则不待起特文而自明矣。
里克、宁喜,亲弑者也,弑而得以大夫称。赵氏,贼也,贼而不没其世爵,以杀大夫之礼杀也。
栾盈、良霄,得罪于执政,乘其汰而杀之,不得以大夫称,不以杀大夫之礼杀之也。
夺其官,绝其籍,肆其尸,灭其族,举国仇之,尽锄其党,拟于宫官之辟,极矣。襄公之末,伯无统,官无治,廷野无公是非,而盈、霄当罪,前乎此者未之有也。
《春秋》之词隐,君子之志戚,非达于词外者,不足与于圣人之微言,惟此类焉耳与!
十八
兴不浃旬者,亡不逮于望朔。其所以兴者,即其所以亡也。吴见于《春秋》者七君,而五以兵死,一再战而不胜,国遂以亡。以兵兴,则以兵死,而以兵亡。其甘兵也,以之死,以之灭,犹固然其甘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