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2 / 2)

不准养狗,寻常百姓自然就没有狗肉吃。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高丽人做狗肉是一绝。元廷颁布的法令中,不许汉人养狗,却没说不准高丽人养狗。汉人中的富户想吃狗肉解馋,就要找高丽人。

故元大都的高丽人,便做起了养狗、杀狗、炖狗的生意。为了不引人注目,便在店外悬挂羊头,自称是羊肉馆。

到了本朝,中山王徐达兵不血刃收复大都,改为北平。养狗禁令被取消。狗肉馆开始在北平城内兴起。

因高丽狗肉很是出名,故狗肉馆最为集中的一条街干脆改名为“高丽街”。

林十三解释完,陈矩道:“原来还有这样一段掌故。”

说完他又一指街面:“每个羊头边都挂着一根大棒子。这又是什么意思?”

林十三苦笑一声:“这事儿啊,赖名医李时珍。”

陈矩问:“哦?这又怎么说?”

林十三又给陈矩解释了一通。

原来名医李时珍写了一部医书。在书中他写名了吃狗肉的种种好处,譬如安五脏、壮气力、补五劳七伤之类。

但李时珍在里面补了几句“凡食犬不可去血,去则力少,不益人”。

狗肉馆听说这事儿,纷纷将屠狗方式由刀宰改为棒打。

用棒子把狗活活打死之后,还要倒掉起来。因狗属土命,怕死狗躺在地上沾了地气儿诈尸咬人。

大棒挂在羊头边上,是向食客表明本店杀狗一律用棒打,不去血,卖的狗肉符合医理有益身心。

林十三讲完这一切,陈矩道:“怪不得你家这黄狗到了此处便浑身颤抖。”

孙越在一旁道:“坏了。高老爹家的掖乌龙别是被偷狗贼偷了,卖到高丽街做成了狗肉吧?”

陈矩怒道:“活要见狗,死要见狗尸!真是那样,你们得找出偷狗贼。我把他大卸八块!”

林十三道:“陈公公稍安勿躁。线索到了高丽街,以犬寻犬的法子就不灵了。全天下胆子最大的狗进了高丽街也会吓作一滩烂泥。孙越,你将猫儿带回狗瘠薄胡同。”

孙越颔首,诌起了文词儿:“徒儿谨遵师命。”

孙越领着“猫儿”离开后,陈矩问:“接下来怎么办?”

林十三道:“我在高丽街有个熟人。此刻他应该在沁芳斋吃早肉喝早酒呢。他应该能帮得上咱们。”

沁芳斋是高丽街生意最红火的一家狗肉馆。

林十三领着陈矩走了进去。一进门二人便闻见了沁人心脾的狗肉香。

一个个瓦盆摆在桌面上,下面放着炭火炖着狗肉,“咕嘟咕嘟”冒着诱人的热气儿。

食客们趁着热,从瓦盆里夹着狗肉大快朵颐。

一众食客中既有粗人也有文人骚客。他们吃着狗肉个个赞不绝口:“狗肉滚三滚,神仙也站不稳啊!吃吃吃!”

“狗肉壮身的,吃完这顿,晚上去怡红楼收拾小翠仙十拿九稳。嘿嘿嘿。”

“肥瘦相间、细嫩多汁、回味无穷。妙哉妙哉。徐兄请用。”

陈矩看着锅里热气腾腾的大块狗肉,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若不是身上还有陪林十三寻狗的差事,他恨不能坐下来点一盆狗肉尝尝咸淡。

眼尖的林十三环顾大厅内的食客,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洪爷,你果然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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