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挤而繁华的纽约是无数人寄予美国梦的地方。但真正踏入此地之后,无情而严酷的都市丛林法则又会将无数人的美梦撕成碎片。
每天有无数人在华尔街一步登天,同样的,每天也有无数人从高塔上坠入深渊,但人们仿佛看不到那些流浪在街头的失败者一般,依旧疯狂地追逐着那渺茫的暴发户机会。经济的过于发达总会让人逐渐迷失自我,毕竟人类都是一群追名逐利的生物。
而这个世界,从古到今,都是一个弱肉强食成王败寇适者生存的残酷之地。
街上纷纷攘攘的行人,他们似乎永远都不知道停歇为何物,打上快进的步伐让他们永远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或是埋头查看最新股市,或是在手机里谈论着工作,他们就像一个又一个在时间里匆匆而过的过客,而不是长期生活在纽约的纽约市民。
可悲。
有着一头酒红长卷发的女人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才刚刚从大学里毕业,成为一名实习生。而她早就知道,实习生的身份在这个城市算什么,或许连工人阶级都比不上,因为他们纯粹是一群被使唤来使唤去的奴隶。特别是女实习生,性别上的劣势让她们在商场上总会收到隐形歧视。
男人总有一种不知从哪儿来的优越感,而他们也总是认为,华尔街这种地方是男人的地盘。
所以她这样的女实习生,特别是身材火辣的女实习生,被丢进那种男人扎堆出没的地方,可想而知日后的日子必定不太好过。
是的,这就是她的真实想法,特别是那句身材火辣。她这句话里倒没有任何骄傲炫耀的无聊的情感色彩,她只是以客观地角度阐述了一个关于自己的事实而已,甚至,连理所当然的感情都没有。
只是,恐怕没有任何人会认为她真的只是在单纯地阐明一个客观事实,因为任何人类都是有情感的。
然而,她认为自己恐怕是人类中的异类,或者说其他人类对于她来说是异类。她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一个星期以前父母的葬礼上,她竟然对周围人那脸上悲痛欲绝的表情萌生出一种厌恶和可笑的时候开始,也许是大学时政治课上对现金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嗤之以鼻开始,也许更早,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在自己过去的记忆里,她知道自己和其他孩子们都一样,从熊孩子时期渐进到叛逆期,然后早恋,偷偷喝酒,旷课,打架,最后被请家长,然后被逼着埋头学习,以便申请父母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又在大学里天天旷课出去消磨青春。
这些事情都是她经历过的,她记的一清二楚,然而最近,渐渐有什么地方不同了。这是一种和之前的自己格格不入的感觉,她也说不太清楚,但是她知道,自己开始变得危险,并且,她自己乐于变成这样。
而以前的经历却让她深刻意识到,如果她继续往这个方向,这可可怕而冷漠的方向发展下去,那一定是万劫不复。理智告诉她,她现在应该恐慌,应该想想如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甚至,她应该主动去找心理医生,让她变回原来的自己。
但是……
呵,你是说原来那个弱智可笑还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白痴?哦,理智上来说,按照正常人的思维,确实应该这样做没错,不过,她现在的理智告诉她,这样才是对的。她知道自己的人格正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犹如脱缰的迅猛龙狂奔而去,这倒有点意思,她这是开始人格分裂了吗?
为什么会人格分裂?从什么时候开始分裂?或许,这危险的影子其实一直隐藏在她之前的每一分每一秒里,一直按兵不动,直到现在才不安分地渐渐现出了原形。这倒是挺合理,毕竟……
儿时得她从来不会为摔死的麻雀而心疼,更不会为那些无聊的镜头流下可笑的眼泪。
“莉莉!”两只爪子突然从背后搂住了她的腰,将足足有一米七的她整个抱进怀里,爪子的主人从后面蹭了蹭她的脸颊,接着便是一阵爽朗的笑声:“哈哈,被吓了一跳吧!”
“……加里斯特,我敢确定,刚才我是想用防狼喷雾对付你的。”被男人称为“莉莉”的女人用自己的高跟不怎么用力地踩上了男人的脚。
“嗷!”男人十分配合地夸张叫了一声,惹得行人纷纷侧目。他抱着脚,有些作怪地瞅着女人,不过因为他长了一张足够帅气的脸和标准橄榄球队主力四号的身材,他做出这种故意讨好的鬼脸没有丝毫违和,反而更添几分逗比的魅力。
“莉莉,你又叫我全名了,这不公平,我们说好了从今以后我们只叫对方昵称的,你肯定不喜欢我叫你厄里斯。我知道你叫我全名就意味着你不高兴,你别不高兴吗,世界上最美丽的莉莉,我也不是故意吓唬你,我错了好吗?”加里斯特那双绿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面无表情的厄里斯,他那头姜黄色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犹如火焰一般耀眼。
加里斯特,是的,他确实是一个橄榄球的四分卫,他确实是校队主力,还带着队获得过多次奖项,他确实很受欢迎,他确实是她的男朋友,大一的时候就在一起,一直到现在大学毕业出去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