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俩能特么不傻眼吗?这丫头在我颓废那段日子,跟我同居过一个多月呢。
自打我跟那个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女人发生关系后,我在那方面就开始一发而不可收拾咯。那种黑夜里空虚寂寞冷的滋味忒特么难熬啦,于是我开始物色能够打发漫漫黑夜的猎物,而这丫头就是我当初众多战利品里的一个。
那会儿我在dna当舞美设计师呢,正好接到一个去某外国语大学打灯光音响的活儿,反正闲着无聊,赚钱的同时还特么能看学生妹,于是我就去了。
这妹子姑且叫她马明(化名)吧,演出的是段现代舞,后来我知道那叫爵士舞。那群跳舞的丫头,穿得比特么小姐都暴露,丫还是领舞,为了能营造出来更好的效果,颠儿颠儿的跑到我的控制台附近跟我沟通。
小太爷当时面容虽然憔悴,可一身上下,从头到脚的牌子,瞬间亮瞎了对方的狗眼。尤其是我用zippo点软中的派头,深深的印在了对方的脑海里。
当然,演出非常成功。开场前,我关掉礼堂内一切灯光,随后,用频闪开场,追加烟雾效果。等开始后,瞬间打开面光灯,然后用帕灯营造出不同的颜色和暧昧的气氛。台下那口哨声是不绝于耳啊,不少**丝男学生大呼再来一个,你说得有多成功?
等她们舞蹈队演出结束后,这妹子主动给我留下的的q号以及电话号码,就这样,我跟这妹子就算是认识了。
当我回到家中,感觉长夜漫漫的时候,我拨通了对方的号码,哪成想啊,对方不但没有睡下,居然告诉我丫特么的饿了。
好吧,为了装逼,我喊上一个给领导开豪车的哥们,开车过来送我去见那妹子,当到饭店的时候,那妹子看到开来的居然是台国外进口的7系宝马,车牌号那么刺眼,那么牛逼,当下脸上笑得跟花儿一样甜蜜。
我非常有派头的告诉开车的哥们不用等我了,然后被对方挽着胳膊进入到饭店内。我猜马明当时一定肠子都毁青了,早知道我这么有钱的话,绝对会选个宰人的饭店啊,哪里会选这种俗陋的小饭店呢。
也幸亏丫没选那种高档饭店,当时我满兜就特么几百元钱,哈哈,好人有好命啊!
吃完饭以后,这丫头磨磨唧唧的赖着不走,非要我陪她压马路。反正也不花钱,压就压呗。然后咱俩连续能走了特么接近十多站的距离,这丫头进入正题啦,“贾哥,这个时间,我们寝室早就关门了,你看这可怎么办啊?”
虽然小太爷当时睡过的妹子不多,但哥跟老三混了那么多年,绝对经验丰富型啊。听这妹子说完,我心里都乐得开了花了,这尼玛绝对是主动献身的前奏啊。于是,我装作傻子一样的征求对方意见:“要不,我给你找个地方住,然后我打车回家吧。”
那妹子听完前半句,就嚷嚷着:“好啊,好啊!”可特么听完后半句,就显得不那么高兴了。
我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在银梦大酒店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个标间(身份证一定要随身携带啊,关键时刻是非常有用滴)。随后,装作送对方上楼,并一直送到门口。
这时候马明就开始装作害怕的样子说道:“我也没住过宾馆啊,一直以来,都是跟寝室内的室友住在一起,现在让我一个人住,我也害怕啊。”
看我思考的样子后,这妹子继续善解人“衣”的说道:“而且这个点儿了,打车也不好打了,要不你进来陪我看会儿电视吧。不过说好了,就是看电视哦,其他什么也不许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