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玲的叙述整理了一下,用自己的语言归纳如下:玲别看其貌不扬,但绝对是个聪明而又睿智的女人,她并不是什么高干家庭的孩子,父母亲只是本市普通的工薪阶层,家里也沒什么太硬的后台,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靠玲个人打拼赢回來的。
玲之所以开这个快捷宾馆,其实有两个目的;第一,就是一直在等待着她的初恋情人,又或者是暗恋的对象來她这里;第二个目的就是为市内那些手握权力的达官显贵们提供一个安全的幽会场所。
在这个圈子里,谁不知道玲的后台是大扒,别管玲和大扒是露水夫妻,还是圈内的谣言,至少來这里的人,都习惯性的喊玲为二嫂,言下之意也就是玲是大扒的二老婆,喊得久了,居然连玲原來的名字都忘记了,同时,也是因为二嫂这个响当当的名号,才能让玲在这个鱼龙混杂的男人世界里毫发无损。
至于來这里过夜的女人们,都打内心里喜欢玲这个女人,因为玲非但把这些人当人看,更把她们当女人看,有些甚至成为现实里的好朋友、好姐妹,所以,不得不说,玲是一个手腕很高明的女商人,只不过她投资的是感情。
而玲关心这些女人,很大程度上,是希望借这些女人的人际关系,替自己找到当初那个暗恋着的男人,目的非常的单纯。
其实套用玲的话來说,女人都是弱者,不论靠什么营生,还不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一句话阐明了做女人的艰辛。
说起玲和大扒的故事,特别的传奇,可能是命运的安排,更有可能是玲的聪明才智,让她可以顺理成章的接近这个城市里的第一权贵。
玲在二十岁那年,不顾父母和家人的反对,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小混混,刚结婚的那几年,这个混混还能做到一个丈夫该尽的责任。
但混混就是混混,在玲怀孕以后,就原形毕露,先是对玲不管不顾,后期甚至带外面的女人回家來住,这让本就受尽家人和外界白眼的玲,特别的无助。
因为野女人的问題,玲跟那个混混大吵了一架,最后那个混混居然动上手了,结果,孩子沒了。
玲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医院冰冷的手术台上,留下了这场婚姻里最后的一滴泪水,同时,她也清楚的认识到,这个混混,不是她一直等待着的那个男人,也就是说,自己认错人了。
其实,女人就是这样,扛得住身体上的寂寞,耐得住生活和岁月上的摧残,惟独心伤不得了。
从医院出來的第二天,玲带着满脸的淤青和伤痕去单位工作,正赶上大扒來视察她所在的公司,玲鬼使神差的给大扒递上了一瓶矿泉水,引起了大扒的注意,随后在大扒假意的引导之下,玲声泪俱下的将家暴的全过程告知给大扒,大扒当即让玲去法院立案,并通知手下的秘书,尽快的解决这个问題。
既然这个城市的第一权贵下命令了,玲这点家事儿处理得非常迅速,正常能拖个三年五年才能搞定的离婚官司,仅用了不到三个月,法院就给强制判决了。
随后,玲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积蓄全部取了出來,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换成了当下最时髦的装扮,自己也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去感谢大扒,当夜俩人便在某家快捷宾馆内幽会起來。
在中国,权利跟金钱是画等号的,虽然玲跟大扒在一起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大扒还是靠着手中的权利给玲盘下了当初开房的那家快捷宾馆,也算是给了玲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