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挑事(1 / 2)

快到晚饭时间的时候,李振给乔语打了一个电话后便一同下楼去了。

十多分钟之后,沈云等人在校门口与乔语汇合,八个人打了两辆出租车直奔一家饭店开去。

以学生的消费水平,他们自然不可能找太高档的地方,一家比较有特色而价格又实惠的饭店是最好的选择。

一顿饭下来花了六七百块钱,就算是普通学生也能承受这种消费,只不过是偶尔吃上一顿而已。

饭桌上,众人笑语如珠,交谈甚欢,只是叶梓萱偶尔看向沈云时却有些别样的意味,不过却没有人留意到这些。

吃过饭后,众人兴致高昂的朝着附近的一家KTV冲去,订下了一个大包间,便开始了疯狂的嚎叫。当然这嚎叫是指李振,这家伙唱歌只能用嚎叫来形容。

唱到一半的时候,气氛也逐渐热烈起来,李振忽然带头起哄让王宏才来一曲情歌对唱,至于与之对唱的女生,就得他自己去选了。

王宏才这家伙竟然没有丝毫犹豫的直奔祁雨而去,这让一度认为他是一个闷·骚型少年的沈云等人大开眼界,看来只要找到了真爱,再闷的人也会知道如何表露自己的情感。

祁雨没有拒绝,二人便在包间里来了一曲《梁祝》。

本来沈云等人一致要求唱《夫妻双双把家还》的,不过祁雨脸皮包,誓死不唱这首歌,沈云等人也只好放弃了。

在二人唱歌的空档,沈云举杯走到叶梓萱面前,笑道:“叶美女,敬你一杯,不会不给面子吧?”

叶梓萱笑笑,道:“怎么会呢?”说罢,便自己先将杯子举了起来,里面的红酒荡漾着醉人的紫色,叶梓萱轻轻的抿了一口。

沈云也跟着喝了一口,然后笑道:“不愧为是美女,连喝酒的动作都是这么优雅。”

叶梓萱淡淡一笑,道:“我只是农村出来的丑小鸭,算什么美女。倒是楚梦秋这样的女生才算是你们眼里的美女吧?”

忽然赵川的脑袋从旁边冒了出来,嘿嘿一笑道:“二位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感觉闻到了一股酸味?”

“一边儿去,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沈云一巴掌将赵川拍开,然后笑道,“你可不要生气,这家伙就是这样口无遮拦,作为教训,你以后千万别给他介绍女朋友。”

“别啊,老云,你可不能拿我的终身幸福开玩笑。”赵川如同被踩着尾巴的猫一般。

沈云笑笑道:“没事儿,你的终身幸福有很多选择,不在乎这处地方。”

看着沈云那淡然的脸,赵川忽然有种有气无处撒的感觉。在斗嘴方面他可从来没有认输过,但现在他发现自己似乎落了下风。

“算了,当我没说,本歌神去K歌去了,你们就膜拜吧。”赵川立刻转移话题,然后躲得远远的。

沈云在叶梓萱旁边坐下,笑问道:“你老家是农村的?”

“对啊,怎么?你看不起农村人啊?”叶梓萱说道。

沈云连忙摇头,这帽子太大了,他可戴不了,当即说道:“你想哪儿去了,认真说来,我老家也是农村的,小时候还在农村长大的呢,只不过后来父母进了城,才开始在城市生活的。其实我挺喜欢农村生活的,不像城市,人们都被关在铁笼子里一般,每天都在为了生计忙活。看着光鲜,但其实每个人都带着一张面具。”

叶梓萱似乎引起了什么回忆,抿嘴一笑,道:“你说的确实有些道理,我也觉得家里那些乡亲要朴实很多。……算了,不说这些了,我们都是即将离开学校的人,到了社会上开始工作,恐怕也都会带着面具活着吧。沈云,前两天在论坛上看到关于你和楚梦秋的帖子,真是这么回事吗?”

沈云苦笑道:“那不过是有人乱嚼舌根子而已。”随后沈云便将自己救下楚梦秋的事情说了一遍。

叶梓萱听后,不知怎么的心里竟然松了一口气,开玩笑道:“这或许是一个机会也说不定呢?楚梦秋不是你们男生心中的女神吗?有英雄救美的初识,你比别人多了很多优势哦。”

沈云无奈的道:“你就别拿这事儿说事呢,我现在也正为此苦恼呢,估计现在我都成了学校里男生的公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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