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沫自己都不知道她这是走了什么运,就在她已经完全绝望,坐等颜面尽失遭人耻笑,特别是在与皇后娘娘的争斗中又一次惨遭大败的时候,突然间在第四天的傍晚时分接到来自九州清宴小太监传来的圣上口喻:“宣老姑娘进见”。
短短六个字的“宣老姑娘进见”在霍沫的耳朵听来,简直就像是大旱了三年的土地突然间迎来一声惊雷,预示着一场甘霖即将从天而降,那种兴奋与喜悦根本就无法形容。从昨天的极度失望再到今天的极度惊喜,霍沫这两天的经历完全就是冰火两重天,令她此时此刻都有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继而心生“皇天不负苦心人”的感慨,差点儿喜极而泣。另外,她也是格外地庆幸,幸亏昨天晚上和今天白天整整一天都没有停止练习笛艺,不然的话现在突然间要面对皇上,自己有多大能耐岂能不知?就这么点儿临时抱佛脚功夫可是要将这张脸丢到姥姥家去了!
收拾好妆容,带上竹笛,在走向九洲清宴的路上,霍沫的脚步是那么的轻快,一想到一会儿就可以见到皇上,可以好好施展自己的计谋,她的一颗心都快要突突地跳出胸膛来。只是她不知道一句老话说得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她与皇上随后在九洲清宴的琴瑟合鸣全都落入了冰凝的耳朵里。如果知道贵妃娘娘躲在身后,她一定要想方设法再多多地拖延一番,然后就能够亲眼看到冰凝落水的狼狈模样,就能够在与后妃们的较量中,旗开得胜赢得第一仗,那该是多么的威风!贵妃娘娘不是与皇后娘娘“狼狈为奸”吗?杀了冰凝一个落花流水就相当于狠狠地打了雅思琦的脸,而且还是响亮的耳光。
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先说说霍沫怎么就有那么大的本事,将向来都是有自己一定之规的皇上给说动了,成全了她预先设想的方案,连霍沫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取得这么大的成功,以她的算度,至多也就是五成把握。
“臣女给万岁爷请安了。”
“起来吧,这么快就过来了?朕以为你涂脂抹粉至少要有半个时辰呢,所以特意早让奴才过去传的话,手头上正好还有些差事要做,没想到朕的差事还没有做完,你人先就到了。”
“回万岁爷,臣女知道您功夫金贵,若是因为臣女耽搁了,岂不是罪该万死?所以,宁可臣女等万岁爷,也万万不能让万岁爷来等臣女不是?”
“嗯,这样最好。那,既然你已经过来了,朕的差事也做得差不多了,不如就直接换换脑筋,放松一下。”
“多谢万岁爷,臣女甚是感激不尽。不过说到为您放松脑筋,臣女今儿可是有备而来,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与臣女的那个‘三日之约’与否。”
“当然记得,朕又不是七老八十之人,怎么会糊涂得连四天之前的事情都记不得呢?”
“您没有忘记这个‘三日之约’实在是令臣女顿觉感激涕零,世人总说,‘千金易得、知音难求’,今日臣女能够与您‘以笛会友’,实乃臣女之大幸。自从四天前与您定下‘三日之约’,这些日子臣女可以说是废寝忘食,毕竟技艺荒废了许久,重拾起来实在是不易,到时候还忘您千万不要耻笑臣女才好。”
“诶,既然说好了‘以笛会友’,朕怎么可能耻笑于你呢?这个你就不要有任何顾虑了。”
“多谢万岁爷。既然是‘以笛会友’,自然是有先有后,您是天子,那就请您先奏为敬了。”
霍沫的这个提议非常符合皇家礼仪,皇上是天子,自然是万事都要排在第一位,然而皇上听到她的这个提议之后,却是明显地愣了一下,为什么呢?因为他以为霍沫既然是来给他排遣心绪、缓解乏闷的,那一定是应该由她先开始才对。
“‘以笛会友’乃风雅之事,不需要讲什么长幼尊卑的规矩,还是由你先来吧。”
皇上一番推脱,可是把霍沫给急坏了,她可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的,这个小算盘当然是要以皇上率先开始才能让她的“阴谋”得逞,结果却是不想他居然执意推脱,这可如何是好?不行,不行,就算是冒着“大逆不道”,被皇上狠狠训斥的风险她也要放手一搏,不然的话,再有三天就是皇上的寿辰了,她哪里还能有半点机会?
“启禀万岁爷,这可真真的是要把臣女给为难坏了。若是遵从您的吩咐,实在是有悖君臣伦常,若是不遵从您的吩咐,又定是忤逆圣意,臣女实在是进退维谷呢。不如这样可好?臣女先不与您‘以笛会友’,而是给臣女一个聆听圣音的机会,这样的话,臣女也好在此后班门弄斧的时候心思泰然一些。如若一定要臣女率先献丑,臣女的心中定是如同压了一块大石头一般,根本放不可手脚,哪里还能‘以笛会友’,而是完完全全地乱弹琴,不但污了您的耳朵,还令您的头痛之症愈发地加剧,实在是有违初衷呢。”
霍沫一番长篇大论说下来,皇上当然知道她这些话全都是托辞,尽管他是帝王,可以对任何人发号施令,不过那都是在公务情况下,若是在这种私底下的场合中也动不动就发号施令,一方面他哪里还能够结交到知己,另一方面生活也失去了它所应该有的乐趣与兴致,完完全全地变成了权力交易场,哪里还有真心真情?
因此在这个时候,他若是坚持要求霍沫率先演奏,可以说就是一种变相的强迫行为,是将风雅之事演变成为权力竞赛,从而得到违心的奉迎与讨好,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现实。因为他是帝王,整天看到的都是尔虞我诈、权力追逐,他最不缺少的就是奉迎与讨好,而最缺少的恰恰是与普通人一样的真心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