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心里面依然无法割舍的前任重逢,这样悲喜交集的事情,在23岁这一年,我有幸体会了一次。
那一段时间,我刚好失去了一份挺正当的工作。
在深圳生活过的人大多都知道,来之前都听说深圳遍地黄金,来了之后才知道原来哪怕再繁华的地方也有人为生计发愁。
我只有高中学历,做过几份工作,但是余钱都寄回家了,没存款,也不是那么敢轻易失业。只是那阵新来的中年男上司整天没事找事喊我加班,周围没人的时候还直接把手掌覆在我的手背上,为了工作我忍气吞声了两个多月,谁知道他变本加厉,我投诉无门之后只得递上了辞职信。
失业之后也不是没继续投简历找工作,可是被挑来挑去三个月,还没有靠谱一点的公司愿意要我。
快交不起房租的时候我急了,只好豁出去了,搭上搭去一个朋友的朋友开的酒吧里面推销酒水。
那间酒吧在罗湖,就在春风路那边,我的上班时间是晚上8点到凌晨2点。
推销酒水的工作也不见得多不正当,大多数客人都还算有礼貌,但是也难保有喝醉了的客人硬要逼着我喝酒。
经常过来这里消费的男人里面,有一个叫刘哥的,他跟我说过我长得跟他十年前的初恋情人差不多,他关照我,经常找我消费好几千的酒水。
这一天正好是他的生日,他带了一伙的朋友进了包厢安顿好了之后就招手让我过去,伏在我耳边跟我说只要我去他那个包厢呆着,他就买我三万块的酒水。
我当时穷疯了,一点也经受不住诱惑,又觉得刘哥平时都一副当我朋友的样子,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怀着一些侥幸心理算了一把帐之后带着上战场的心态雄赳赳往那个包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