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武器升级(一)(2 / 2)

但闹市中用左轮的好处是,子弹不会穿透罪犯身体,照成二次伤害--当然,那种朝天鸣枪,最后子弹掉下来击中某个倒霉鬼,只能说运气实在太差。

郭大路指点着浩哥儿将靶子摆远点,发现滑膛枪配米尼弹,最远可以打到四百米,当然,这样远的距离,也只有郭大路体质异于常人,才能瞄准打中了,普通人只能在两百到三百米内,可以较精确地射击。

李大眼在旁边看了,早就喜得把大腿都拍红了:“我的老天爷啊,郭哥儿你鼓捣出来的这法器可了不得!咱们当兵的如果人手一杆这滑、滑--对,滑膛枪,可不得横扫天下?”

郭大路笑道:“老李,你见天想着横扫天下,以前精钢出炉时,你说装备上精钢盔甲刀剑,足以横扫天下,等到见了黑火药开山之威,你又说凭黑火药打遍天下无敌手,现在看到滑膛枪米尼弹,又嚷嚷一枪在手,天下我有了。我怎么不知道,你年纪不小了,怎么还对打打杀杀这样热衷?你有这精力,不如赶紧娶个婆娘,到坑头厮杀去。”

郭大路突然脸色一正:“这滑膛枪虽好,却比不过修行者的飞剑,飞剑千里外杀人不见血,那才叫厉害呢。”

李大眼一怔,继而笑道:“郭哥儿过谦了,飞剑虽然了不得,可毕竟需要法力才能操控,而滑膛枪就是十来岁的孩子也能使用,话又说回来,咱们又不和修行者敌对,飞剑就算比滑膛枪厉害,也没关系。”

郭大路笑了笑,心说,谁说咱们和修行者不会敌对?随着科学门名头越来越大,早晚会和修行者起不可调解的矛盾,别的不说,科学门讲究济世助人,解放生产力,而修行者则是压迫百姓,光这一条根本性的矛盾,两者必定刀剑相向。我之所以不顾禁忌,打破发展的规律,硬生生提前发明了硝化火药、滑膛枪、米尼弹,就是为了防备修行者、妖魔对后隆村、对科学门不利。

不过暂时看起来,用滑膛枪与修行者、妖魔对战,威力还是不足,别的不说,就前阵儿自己在天一阁范冲子手里看到的飞剑,其速度已经超过了音速数倍,就算是在原时空,用超音速导弹来对付范冲子,范冲子都可以轻松用飞剑拦截击落导弹。

郭大路掂着手里的纸壳子弹:“这子弹原本是给左轮手枪用的,装药量少了点,咱们的滑膛枪枪管,可是上好的精钢钻出来的,再加大点药量也没问题,这样一来,子弹威力就更大了。”

郭大路亲自动手,拆了几枚纸壳子弹,将******合在一枚口径更大的新子弹里,再次试射,果然,子弹的威力增加了数倍,将一具三百米外的精钢盔甲直接洞穿!这也是因为******是硝化火药的原因,如果是黑火药,软质铅头在这样远的距离上,是打不穿精钢盔甲的,有效射程能有两百米算不错的了。

李大眼看得眼热,亲自动手,又钻了几根无缝钢管出来,配上枪杆、撞针,又向郭大路讨教了如何制造子弹,紧急赶工,做了七把滑膛枪,和浩哥儿一起试枪,打得车间后面的空地霹雳声不断。幸好高炉车间经常有各种莫名的巨响,村民倒也并不意外。

这一轮试枪,倒也暴露出了滑膛枪的部分不足,比如说因为没有膛线,每杆枪的精度都不一样,需要调整准星,要不然,枪手换杆枪,子弹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这说明,高炉车间的标准化、规范化、流水线化程度依然不够高。

此外,在连续射击两百发子弹后,枪管过热,纸壳子弹塞不进去了,强行塞进去,纸壳立刻自燃,其实这已经比原时空的滑膛枪好多了,原时空的滑膛枪连续开上数十枪就要散热。只不过,郭大路暂时还无法流水性机械生产金属子弹,只好靠手工少量生产,配备给一些狙击手专用,普通的战士依然用纸壳子弹。

撞针射击时间一长,也出现了问题,却是弹簧强度不够,金属疲劳,造成哑火,这个问题倒好解决,让战士多带几根弹簧就是了。

郭大路和浩哥儿、李大眼等人钻在车间里,一边商量一边改进一边试枪,折腾了两天两夜,终于将滑膛枪定型。

李大眼的确能干,抽空已经组织手下工人,又做了几台钻床和加工木质枪托的车床出来,只不过,这加工无缝钢管,对钨钢钻头的消费颇大,而大黑又要提供机床动力,又要在体内合成钨钢钻头,已经非常劳累了,每天只能产出两根钻头,成了生产滑膛枪的瓶颈,严重制约了产量。

郭大路叮嘱李大眼不要心急,宁肯慢工出细活,也绝对不能出次品,因为每杆枪都是战士的第二条生命,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反正暂时后隆村并不会和别的修行者冒然起冲突,积少成多,生产、贮藏一批弹药,以备不时之需就够了。

浩哥儿正在摆弄着子弹,突然道:“郭大哥,如果咱们将这实心的子弹头做成空心的,里面装进火药,那这子弹射中敌人后就会爆炸,威力可不更大?”

郭大路一怔,继而笑着拍了拍浩哥儿的肩膀:“你这办法不错,不过,这子弹头毕竟小了点,想在里面装上引信、火药等,太过困难,加工起来的难度实在太大。如果只是对付普通的敌人或妖魔,这子弹打在身上已经能造成极大的伤害了,再让子弹爆炸,有些多此一举。”

浩哥儿想了想:“那我们干脆把枪管加粗加长,子弹也能同样造得更大,那威力--嘿,绝对可以开山裂石!”

郭大路的眼角抽了抽--浩哥儿,那不叫枪,那叫炮!好家伙,没想到在大李朝,最先提出炮这概念的,居然是浩哥儿。

李大眼在旁边挠着头:“枪管更大更粗?那用钻头肯定是不行了,钻不出这样大的洞眼啊--有了,不用钻头,用浇铸的法子!只不过这样一来,这杆大枪就太过沉重了,非巨灵神使不动。”

浩哥儿比划着:“这简单啊,咱们把这大枪装在大车上,让牛马来拉动不就成了?射击时,后面装个支架,撑在地上,抵销郭大哥在课堂上说过的反坐力。有了这样大的枪,子弹也就能做得很大,少说也能有西瓜大小,里面装上火药--嘿嘿,李大叔,你说,这一发子弹打出去,能杀死多少人?”

李大眼啧啧连声:“一把黑火药都能炸掉一大片矿石咧,郭哥儿发明的******威力更大,这一枪打出去,可不得惊天动地,糜烂十里?”

郭大路笑着摇头:“你们说的这大枪,不叫‘枪’,该叫‘炮’。滑膛炮的确是好东西,是攻城陷地的大杀器,在我看来,炮可谓战争之神。当然,所谓一炮糜烂十里有点夸张了,滑膛炮配上硝化火药,打个两千米远没问题,再远,就难以瞄准了,精准度也大打折扣,得搞线膛炮了,不过,这难度太大。有了****,我可以制造撞击引信的开花弹,在弹体内预贮钢珠、破片,那杀死力,嘿,想一想就让人酸畅啊。”

李大眼和浩哥儿互相打量着:“炮--原来这东西叫炮。”

郭大路道:“造炮的难度可比枪大多了,我这儿有详细的图纸、数据,老李可以慢慢研制几门,练练手,主要的精力还是造枪。”

李大眼和浩哥儿都觉得有些可惜,他们刚试过滑膛枪时,还觉得滑膛枪是古往今来第一杀器,可郭大路立刻又抛了个炮出来,甚至早有设计图纸,可又偏偏不让他们全力研制这威力更大的炮,两人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郭大路自然看穿了两人的心思,笑道:“俗话说得好,贪多嚼不烂,你们别看这滑膛枪似乎制造起来颇为容易,可实际里面还有许多改进的门道。比如说,老李能不能自己生产出上好的钻头来,代替大黑并不稳定的钨钢钻头,要不然,这枪支生产受制于一只妖牛的屁股,可不成了天大的笑话?还有,咱们能不能生产出更好的精钢来?让枪管更薄更坚固,但重量却更轻,方便战士携带?或者将纸壳子弹改成金属子弹,这样就算是下雨天,或枪支落到了水里,一样可以安全发射?这里面的门道太多,就算今后我发明了后膛枪、膛线,可还面临着连发机构、自动上弹等题目,可谓穷一生精力都无数钻研透。”

李大眼一拍大腿:“郭哥儿说得对,咱们还是得一步一步来,先将这滑膛枪给吃透了。”

浩哥儿依然有些不舍,嘀咕道:“这炮用来打成群结队冲锋的骑兵是极好的,滑膛枪毕竟差了点,就算让大军列成方阵一起开枪,也不见得能完全挡住骑兵。听说胡人的骑兵以万人为阵,一股脑儿冲上来,黄沙遮天,地动山摇,我大李朝只有依托坚城才能守住。可如果有了炮,就能在野战中取胜。说不得,还能直捣胡族的老家黄龙府。”

郭大路有些意外地打量了浩哥儿一眼,浩哥儿对军事倒有一种天生的直觉,很快发现军队使用滑膛枪,采用列方阵也就是俗称的“排队枪毙”,可以发挥密集火力优势,在自动火力出现前,集火射击是最好的发扬火力输出的办法。西方在近代史上,排队枪毙大行其道,并不是他们死板不懂战术,而是确有道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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