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后悔把约定的地址告诉刘姿琳了,可是她一直在问,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就交给她了。但愿他们在事情结束之前,还沉浸在梦乡里面吧。
一根烟抽完,见我这边也没有什么异样,那人这才稍稍的放下了心。
面前的人沉稳的说:“陈小姐,怎么就你一个人来,难道还要和我们玩声东击西这一招?”
“不。”
我淡淡的说着,随即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是来送死的。”
此话一出,就连面色沉稳的他都直接被我的话给惊愕住了。然后我又接着对他笑了一下,略带惋惜的说:“但是鼎爷不在,我就算死,我的这条命,也不是栽在他老人家的手里,真是可惜了。”
话音刚落下,传说中的鼎爷,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鹤发童颜,精神矍铄,用来形容那个穿着一身新潮的黑色西装的老人,最合适不过了。
他一下车,所有人都恭敬的弯下腰,冲他齐声喊道:“鼎爷。”
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齐寒森的气势跟面前的鼎爷比起来,差的还真不是那几十年的火候,而是那一段段无法复制的腥风血雨的经历。
只见鼎爷的上衣口袋里插着一只带刺的红色玫瑰,那红太深刻,就好像黑色的葬礼上一滩鲜血。他布满皱纹的手,将玫瑰捏在指尖,不动声色的递给了我。
他微笑,我也抿着唇,僵硬着胳膊,报以一个淡淡的笑容,只手接过了那只来自大马士革的玫瑰。
传言,鼎爷有个习惯,那就是,在他亲手杀死的人的尸体边,摆上一支冰冷的玫瑰。
我掐着玫瑰的枝干,将它在鼻子间嗅了一下,然后对鼎爷笑了一下说:“谢谢鼎爷的玫瑰,没想到,我还能收到这么美的礼物。”
我说着,自顾自的在身上摸索一番,最后把被捏扁的烟盒拿了出来,对鼎爷说道:“可惜我身上没有什么能够回赠鼎爷的礼物,也就只有这包烟了。”
我把香烟递给了鼎爷,鼎爷看着我,他的眼神,优雅的如同一条在静谧中,会将人在不知不觉下,缠绕致死的毒蛇。
因为优雅,因为他的绅士品格,所以他没有拒绝我,而是把烟接到自己的手里,还对我说了一句:“谢谢了,美丽的……陈桑小姐。”
天灰灰,我眨了眨眼皮,空气静静,犹如一万把刀,指着我的喉咙。
我回到车里,去拿东西,他们以为我要拿武器,纷纷举起手里的枪指着我的后脑。
这些手枪会在0。01秒以内,把我的脑袋炸开成一朵烟花。
可我把珍珠港的一切证件都拿了出来,还有我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我自己的银行卡。
我在众人眼神的注视中,走到了鼎爷的面前。
双手递呈。
“所有的证件都在这里,珍珠港的小姐在这之前就已经闻风解约,所有鼎爷需要的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银行卡的背面写有密码,我知道里面的钱入不了鼎爷的眼睛,只恳求鼎爷用着钱给我找一个不被水泡的墓地。”
鼎爷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噗通一声跪了下来,他送我的红色玫瑰,被我碾碎在了膝盖和泥土之间。那玫瑰上面的刺,也扎进了我的肉里。
我双手依旧捧着那叠证件,额头磕在稀泥里。
“我还有一事相求……求鼎爷用刀刨开我的肚皮,饶我肚子里的孩子一命!”
“求鼎爷成全!”
我再度用力一磕,额头撞到了石头,流出的血,比玫瑰花还要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