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队没有,其他单位有。这些传言很伤人,让柳伟同志的家人寒心,人家说了,人是和杨支队一起牺牲的,杨支队是烈士,柳伟也要评烈士。这个要求不算高,人家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至少没在追悼会规格上说事。”
真是人言可畏,没想到还有这个隐情。
郭副厅长下意识说:“既然这样,那就一起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比较困难,他不是公务员,不符合相关规定。公安部前几天正好下过一份文件,要求全国公安系统从即日起开始,在三年内辞退掉所有治安员,市领导认为在这个节骨眼上评选一个治安员为烈士,有那么点不讲政治,好像在跟上级对着干。”
“清理掉所有治安员,说得倒是轻巧。”头发花白的一级警督冷哼了一声,显然对上级这个文件很是不屑。
辞退掉治安员容易,关键怎么才能补上因此造成的警力不足。
办法只有一个,增加政法专项编制。
编制是什么,编制就是工资,办案经费,养老金,医疗保险,中央财政有这么多钱么,地方政府有吗?
韩博同样觉得这个文件有点搞笑,从现在的情况看,别说三年,十三年都不一定能够实现。
事实上协警辅警不只是国内有,国外一样有,其中不乏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其下这种基本不可能实现的“一刀切”文件,不如想想该怎么规范,怎么管理好治安员队伍。
不过现在不是发这个牢骚的时候,韩博苦涩地说:“再就是事迹不够突出,牺牲得不够壮烈、不够英勇。总而言之,评杨支队就要评柳伟,如果柳伟评选上烈士,昨晚牺牲的另一个民警也要评,过去几年因公牺牲乃至见义勇为牺牲的非公职人员都要评。”
东萍不是经济发达、财大气粗的沿海发达城市,四个区县中有两个贫困县,一些优抚政策都经常落实不了,在评选革命烈士这个问题上特别慎重。
因为一旦评上,民政部门就要落实优抚政策。
如果落实不了,革命烈士亲属就会上-访,到时候倒霉的是市里。
其实还有一点韩博没说,杨支队乘坐的那辆车手续不全,几年没年审,甚至没上保险,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
虽然是公安经费不足导致的,但法规就是法规。你们驾驶乘坐手续不全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还评选上烈士,如果有人鸡蛋里挑骨头,最后倒霉的还是市里。
说在这个问题上,陈副市长真不是刻意要跟孟书记唱反对,可以说只是在落实市长、常务副市长等领导的意图。作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孟卫东则必须为民警考虑,“从优待警”不能说说而已,就算有矛盾,也是工作中的矛盾。
之前只听过禁毒队高政委的介绍,郭副厅长等人终于意识到这事并非孟和陈有矛盾那么简单,众人面面相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开口。
话说到这个份上,韩博干脆把话说到底。
“各位老大哥,杨支队是一级英模,我是二级英模,我认识许多像杨支队一样的一级英模,其中有一个单位工作多年的战友,我觉得杨支队在天有灵,肯定不需要烈士这个虚名。作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的亲属,他爱人和他女儿同样能享受到不低于甚至超过革命烈士家属的待遇。”
什么意思,不支持,不帮忙?
包括朱支队在内的所有人,感觉这话有点不对劲儿,觉得他应该帮这个忙,应该据理力争,仗义执言的。
然而,他们想错了。
韩博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倾向于支持市政府,毕竟一个盯着一个,市财政那么紧张,杨支队乘坐的车又确实手续不全,评烈士真不合适。
“这种事其它地方之前发生过,民警牺牲,却评不上烈士。”
韩博顿了顿,接着道:“亲属上-访-告状,有的赢得不少人大代表支持,有的干脆起诉市政府,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原因很简单,市政府享有革命烈士批准权,但这个批准权只是民政部门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之前的一个内部审批程序,最终发生法律效力的是作出颁发或不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的行为。
换句话说,市政府履行的是内部批准程序的职责,并不直接面对死亡人员亲属,也没有任何文件材料送达给死者亲属,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只要市政府作出决定,打官司也打不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