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诗会〔三〕(2 / 2)

对于这个土鳖玩意,他是既痛恨又恼怒,无论是才华还是样貌,家世,自己哪一点比不上这个蹩脚的穷酸秀才?

那楚白荷是不是脑门被门挤了?自己哪一点比不上这个傻缺玩意?

这一点是最让杜冲恼羞成怒了,这些年来,为他倾醉的少年不知道有多少。他想要得到哪个女人还不是勾勾手指的事,可是唯有楚白荷这个贱人都自己都不正眼看一下。

而且最丢人的是,他之前借着酒意,试图想占楚白荷便宜,可怜他这小身板,哪里是楚白荷宗师境的对手,被狠狠修理了一顿。

不知是天性,还是自己太贱,杜冲竟然发现自己非但没有觉得丢脸恼怒,反而越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楚白荷。

为了这事,他找到了父亲杜元令,软磨硬泡了几天,父亲大人才在自己苦苦哀求下,答应了帮自己求亲。

原本以为是马到功成的事情,毕竟楚白荷可是父亲的直系属下,一想到楚白荷即将被自己压在身下承欢的情景,他都兴奋无比。

可惜最终事与愿违,楚白荷这个贱人为了不嫁给自己,直接封死了所有退路,竟然把沈摩云这个杀人犯从牢房弄出来招为夫婿。

沈摩云的底细他查的很清楚,楚白荷宁愿嫁给这样一个垃圾,是在故意羞辱自己。

杜冲一想到这里,心中就仿佛如同刀割一般,今日这次羞辱是他蓄谋已久的。为的就是要让这沈摩云臭名远著,直接在安阳再无立足之地。

沈夜对这些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直接抓起笔,用实力就是最好的证明。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一气呵成挥挥洒洒的写出了这五十六个飘逸的打字,然后站了起来,颇有诗情画意的一口气将这首诗念完。

现场顿时鸦雀无声,静的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

“这……”杜冲也是震惊无比的看着沈夜写出的这首诗,满脸难以相信之色。

何止是他,其他人也比杜冲好不了多少,一个个嘴巴张的老大,都能塞进去一颗鹅蛋了。

“啪……”

“啪……”

“啪……”

“好诗,好诗,真是让人耳目一新,心境跟着诗意起伏。”

很快现场响起了热烈的鼓掌声与喝彩声。

就连知县贾丛林也不得不承认这首诗的确算的上是真正的佳品,杜冲的诗虽然也属于上乘,可与之一比较,就什么都不是了。

“咳,沈秀才略胜一筹,为此次诗会填上了一笔浓厚的色彩,让我们尽情为沈秀才欢呼吧!本官相信这首诗传出去之后,一定会在整个大明王朝流传不息。”贾丛林虽然很想帮杜冲,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能昧着良心,触犯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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