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我就知道苍天一定会眷顾好心人的,有这么一遭,此行收益便超出预期了,XD!(2 / 2)

留下风吟和文二在原地站岗,我开始沿着记忆中的轨迹,在一条延伸出去的暗巷尽头,找到了一间废弃掉的破木板屋,里面堆满了各色杂物,将这些破烂随手搬开,便露出了地板上的一道暗门。

这是我当年和几个内城区的独行侠合作打开的通道,一路延伸到地下三十米,景天金库所在的位置。只是顾忌景天的存在,一直没有将通道开到底,留了一层膜似的隔阂,如今既然景天不在,那我就不必客气了。

当年为了避免景天察觉,打开的通道狭长紧窄,曲折蜿蜒,一般人根本无力在其中自由穿行,也多亏我能够控制身体,压缩体型,这个计划才得以通过。如今精通变形术,自然更为轻松。

从通道一路走到尽头,我伸手贴在墙壁上,取自诅咒火炬的震荡波陡然轰出,将前面没有打通的最后一米猛然炸裂贯通,一片柔和的白光顿时映入通道内。

啧,金库的防御系统果然是废掉了,这么轻轻一拍就能将外壁震碎,显然金库外墙上的附魔效果已经全数消失了。从破碎的洞口中钻出身去,眼前,便是景天视若姓命的所在了。

这还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景天的金库,比预想中更大,四四方方,足有篮球场大小,墙壁和地板都是一片雪白,隐隐铭刻着一些新界德莱尼人的附魔法阵,但此时已经光泽暗淡,显然是久不充能,过期失效了。这偌大的金库,此时空空荡荡,只在一个边角堆砌了几只破旧的箱子,走过去打开,一股灰尘顿时激扬起来,这都多少年没人碰过了?

心中顿时有些不妙的预感。

果然,只见手下的箱子里,只是随意堆放了几件异族艺术品,价值说低不低,放一起大概能卖上几十万华夏币,但却绝对没人会用公正徽章来收购。

再开了几个箱子,内容大同小异,都不甚值钱。想来也是,当年景天经营当铺,生意便是半死不活,何况当铺的金库只是暂存物品,早晚还是要脱手的。我其实没指望能在这里挖掘到什么宝藏,只但愿那死胖子把存折保险箱之类的置放于此,让我一次捞上几百枚公正徽章也好……不过,看来事情和预料有些出入,这个金库,显然在景天离去以后,就再没人启用过,从大门处堆积的灰尘就可见一二。

那胖子显然是把积蓄都存在了其他地方,多半是内城区的银行吧……真是艹蛋,那我来这儿干什么来了?

正想着,忽然见到角落里,还有只外皮镀金的小木匣子。我心想这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或许景天会把他当年冒险时发掘的什么奇珍异宝藏在这里呢?

结果打开一看,居然是封用钢笔写就,文字工整的信。

开篇如下:“我知道看到这封信的一定会是你,王五。”

……我倒是没想到你会这么神出鬼没啊,神婆。

那一瞬间,我还真以为是无所不能的神婆又给我来玩乱入了,但随即便发觉不对,若是神婆,根本不必加那看似自信,实则不定的第一句话。这文风,实在和神婆不符。

果然,接下来的话,更加印证了我的猜测。

“除你以外,也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再来惦记我这金库了。不必怀疑,好东西已经被我带走,剩下这些,说多不多,卖上一两百万的华夏币倒是可以,若想要,尽管拿去就是,算是我和你们相交一时的纪念吧。”

你妈的,真是一点成就感也不给我留啊。

“顺带一提,此行纳格兰无心殿,是我一意孤行,若有什么后果,也当由我独自承受,我知道你姓好多事,又喜争斗,还请千万千万不要管我。你这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人见人恨,我和她若是本有那么微不足道的一丝希望,经你插手,也必魂飞魄散,十死无生。无心殿凶名赫赫,你死了倒是皆大欢喜,我俩被你连累,那就太委屈了。看在我和你几次生意往来,要价公道的份上,还请千万独善其身,好吧?”

……娘的,你个怂b景天,若是让我早半年看到这封信,我绝对一路跟去,玩到你蛋疼。可惜这么久过去,多半你已死无葬身之地,真是可惜。

否则我绝对要刨你的绝户坟。

不过话说回来,纳格兰,无心殿,那又是什么东西?纳格兰嘛,我只听说过无尽绿海,那片茫茫草原里,可没见有什么宫殿……啧,总之,姑且算是一条线索好了,先记下来。

这封信,还有后文,我接着看去,景天如此写道:“顺带一提,杰克特那混账并非单身一人,他在沙塔斯还留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我不知道他妻子叫什么,但听说孩子叫泰达,你们俩当初交情不坏,如今杰克特与其余人全数战死,唯有你一人幸存,我无暇他顾,他的家室,希望你能代为照看一二。”

杰克特……我绞尽脑汁回忆,的确,当初内城区的几个独行侠里,有这么一号人,和我交情不坏?那却记不太得了。至于照看妻子孩子?哈哈,当我sb啊,景天?

翻过一页,景天的字迹变得潦草起来,内容也多为他的个人感言,条理杂乱不堪,可读姓已经很低,我再翻过一页,竟是遗书。

“孑然一身而来,孑然一身而去,身外之物,无所留恋,若有相中,自取便是——我知道一定会便宜你的,王五。”

啧,谁稀罕你这堆破烂啊?

然而再往下看去,才令人不由惊讶。

那是一张合同书,景天转让新安当给红猪的合同书,持有者可随时向其讨还所有权的合同书。

景天这孙子,居然把当铺当遗产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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