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夜勤病栋的性福日子(1 / 2)

钱正昂却像疯了一样,使劲回夺着茅丽手里的胳膊,大吼着:“走开!走开!不要你假惺惺的装样子!我知道你们都容不下我的妈,虽然她从来没有害过人,无论是在以前,还是变异成丧尸后!她一个人都没害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私下里用什么话在谈论取笑我和我妈吗?我样样都知道!在你们眼里,不但我妈是怪物,我也是怪物。可我惹着你们什么了?我只想和我妈安安静静呆在角落里,我甚至从来没让我妈吃过崖山的一口食物,从来是用自己的血养活着她。可即使这样,你们也容不下我妈!一定是你们给我妈下了毒我妈才变在这样子的!一定是这样!”

到最后,钱正昂已经完全失控,他抓着茅丽又推又搡,茅丽挣扎着想稳住身子,然而地上洒落的血实在太过滑腻,她身子一斜,向地上倒下去,连着带倒了钱正昂。

钱正昂摔到地上时,手下意识地一挥,却碰着了茅丽端来的装着酒精瓶等物的盘子,盘子哗啦一声打翻在地,酒精瓶砸个粉碎,酒精四下流趟开去。

钱正昂一怔,这才意识到自己正在粗暴地对待自己喜欢的女人,其实他的愤怒大半是迁怒于茅丽,只是将长期以来自己和母亲受到的压迫和歧视发泄到了茅丽身上。

钱正昂多少清醒过来,他忙蹲下身去扶茅丽,刚说出声“对不起”,眼前突然红光一闪,一股火焰轰一声在脚下腾起!

却原来,钱正昂刚才烧气焊时,不小心将一粒火星弹到了床下自己一双臭袜子里,火星一直在袜子里阴烧着,冒出一缕缕极淡的烟,刚才酒精瓶一砸碎,酒精流到床下,碰着阴烧的袜子。顿时被引燃了。

酒精燃烧速度极快,只一眨眼,钱正昂和茅丽脚下已经是一片烈焰,就在万分危急之时,茅丽大叫道:“快。把你妈妈抬出去!”抢到床边。抬起丧尸老妈的头就拖,可她身体弱小,丧尸老妈虽然干枯的身材不足百斤,也不是她一人能抬得动的。就这一差池之间,火已经将床单引燃了。

幸好钱正昂已经扑了过来,他的力气大,一把抱起自己的老妈,直通通撞出了门。

钱正昂抱着母亲一出门。低头一看--还好,老妈身上还没有烧着,他知道丧尸的伤口是永远不会愈合的,老妈身上如果因为自己鲁莽从事而留下一个永不愈合的伤口,那自己真是不孝之极了。

钱正昂回头对茅丽道:“快,走廊尽头有救火龙头……”他话才出口,这才发现,跟着自己一起逃出门的茅丽,长发居然已经着火了。

而茅丽自己却根本没发觉--钱正昂知道为什么茅丽没发觉。因为她戴的是假发!

钱正昂将老妈就地一放,冲着还不明所以的茅丽扑了过去,手一抬,已经抓住着火的假发,硬生生从茅丽头上扯了下来。手一扬,扔进了着火的房间里。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茅丽刚醒过神来,假发连带着里面的铝箔。就被扔进了火场里。

然而令她意外的是,钱正昂对自己戴着假发似乎混不在意。扔下一句:“看好我妈妈。”就往走廊尽头的急救龙头跑去。

崖山自来水厂重新启用后,消防管道自然也通了,钱正昂很快拖着消防龙头跑了回来,往火光熊熊的办公室里就喷。

这火源其实并不大,也就一瓶子的酒精,只不过里面还放着气焊的钢瓶,它们要是被引燃了,那简直跟两枚炸弹爆炸一样。钱正昂也是书生气十足,只想着救火,没想到其他,而茅丽原本只是个模特儿,对这种火灾的危险性一样毫无了解,还从旁边的洗手间端了水来,往钱正昂身上泼,以免他被火星溅着。

两个人一通忙乱,终于将房间里的火给扑灭了,幸运的是火灾是从床下燃起的,火头多少被床板挡住了,两人扑救得又快,气瓶安然无恙。

钱正昂和茅丽浑身水**地坐在门口,办公室里汩汩流出飘浮着灰烬和垃圾的水,浸湿了两人的屁股,但这一男一女却混不在意。

钱正昂细细检查了一下丧尸老妈,发现她连头发都没烧焦半根,这才松了口气,回过头来,对一眨不眨盯着自己的茅丽道:“谢谢。”他顿了顿,又道:“对不起。”

茅丽全身稀湿,这水,是钱正昂用消防水龙头喷的,当时茅丽往钱正昂身上泼水时,钱正昂也想到了往救火人员身上浇水可是电视剧里最常见的自我保护一幕,所以抬起龙头,将茅丽全身上下浇了个透凉。

茅丽习惯性地一撩长发--手抬到脸畔,才想起来自己的假发已经没有了。她现在脑海中乱七八糟的,各种念头纷至沓来,想得最多的是--钱正昂这呆子,为什么不奇怪自己戴着假发。

钱正昂这次却不呆了,他似乎看出了茅丽的心思,坦然道:“我早就发现你戴着假发了。”

茅丽的手一下子握成拳,见鬼,自己是什么时候暴露的,不,等等,钱正昂应该不会发现自己是智尸吧?

钱正昂伸手入淋湿的衣服里,掏了掏,掏出了一支药膏,药盒的纸外包装被水浸湿后软软的,钱正昂将药递给了茅丽:“你的头疮看起来似乎是种慢性病,我对皮肤病不太了解,也不知道这药管不管用,你试着用用看吧。只不过,假发不要再戴着了,头疮这样闷着,只会愈加严重。你现在也是个医务人员,讳疾忌医的道理总该懂。”

茅丽接过药,低着头,却没言语--实在是她不知该说什么好。看起来,钱正昂是将自己的假发误以为用来遮盖头的上恶疮,可其实那所谓的疮,是上次自己在进攻基地时硬生生拉扯下用强力胶水胶在头上的假发时造成的。他随手就能从衣服口袋里掏出这药,说明这药早就在他身上多时了。这个笨蛋男人,看来是真的喜欢上了自己。连自己满头的恶疮,他都浑不在乎。

茅丽捏着手心里的药,半晌没吭声,她突然道:“你不觉得我这样子很恶心吗?”

钱正昂摇了摇头:“你和我都是医生,对我们来说。那只是病,有病就治,有什么恶心不恶心的?”

茅丽紧追着问:“如果这病一直治不好,我一直这样恶心呢?”

钱正昂迟疑道:“有的皮肤病是很难治,但我想。总能治好的吧。治头疮有些民间偏方效果倒是不错……”

茅丽突然转过脸,盯着钱正昂的眼睛道:“如果我这疮以后不但治不好,越来越严重,甚至发展到身体其他部位。你还会喜欢我吗?”

钱正昂张口结舌,茅丽问了一句话,可其实里面包含着两个问题--治不好头疮怎么办?以及你喜欢我吗?

治头疮是专业问题,身为医生,钱正昂当然不会象江湖郞中一样胡乱打包票包治百病。

喜不喜欢茅丽是个人**问题。如果换了个场合,钱正昂一百个愿意大声向茅丽告白。

可是,现在这头疮莫名其妙和喜不喜欢茅丽扯在了一起,却让钱正昂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无论是坚决的肯定还是断然的否定,似乎都不是最佳答案。总算钱正昂读医科书还没有读傻,他抹了把脸上的水珠,大声道:“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你!”

茅丽突然笑起来。冷笑,她越笑声音越大:“你们这些男人,嘴里说出来的,没有一句话是真的,无论我变成什么样你都喜欢我?如果我的五脏六腑在不停的腐烂。如果我的全身失去了知觉,如果我连话也不会说,只会像野兽一样吼叫……这样的我,你也会喜欢吗?骗人!都是骗人的!你们男人其实只不过喜欢我的这张脸蛋。只要我的眼角多上那么一条皱纹,你们就会把我扔在身后。去找更年轻的女孩子!够了!别装模作样了,你这样的男人我看得够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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