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七章 进京赶考(1 / 2)

激情过后,战俊妮用枕头把下身垫高,也不同我说话,安静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这才起身下床。

她捡起地上的睡袍,随便披在身上,倒了两杯红酒,递给我一杯,又点了支女士香烟,一手烟,一手酒,坐到酒吧的高脚凳上。

“这是一笔交易。”脸上潮红仍未褪去,可她的语气却异常冷静,“你不要多想。”

我说:“我知道,只是为什么非得选择我。”

战俊妮道:“因为你是黄元君选中的人。”

我问:“你就那么相信黄元君?”

战俊妮道:“我信邵老。他信黄元君。你死讯传出来之后,人人都认为是真的。我特意安排人去调查,当着上百人的面被咬掉脑袋,这可不是幻术能解释的,那河神又不会配合你演戏。可我对邵老说了,邵老却肯定地说你一定是诈死。”

我说:“就因为邵老这么说,你就把大钱用掉,万一我是真死了呢?”

战俊妮道:“如果你真死了,这大钱也就没有意义了。可我赌对了,不是吗?用你给我的大钱换个孩子,怎么想我都是赚了。”

我问:“为什么那么想要个孩子?”

战俊妮说:“现在做的事情,以我的出身,一个不小心就是粉身碎骨。邵老还在,有他护着,我自然不会有事,可他毕竟年纪大了,谁也不敢保证他还能活多久。他一旦走了,邵家其他人不会认我,只会想着吞掉我所代表的天量财富,到时候我要么死,要么逃到国外,一辈子隐姓埋名,没有别的选择。我需要在邵老还活着的时候,生下一个孩子,让所有人都以为我身后另有靠山,而这个靠山是邵老也认可的。只要弄不清楚这个孩子的来历,就没人敢动我。孩子就是我的护身符。”

我说:“这只是虚张声势,以你现在的膨胀速度,迟早有一天会被更肆无忌惮的盯上,只凭一个孩子,保不住你的身家性命。”

战俊妮道:“那至少得是十年后的事情了,到时候我要是还没有自保之力,也不配让邵老这么相信我。而且,十年之后,你也一定不会只是个简单的江湖术士了。你的野心很大,就算不说,我也能从你的眼神里看出来。你和我是同一类人。”

我摇头说:“想用一个孩子牵绊住我,你想多了。”

战俊妮道:“这是一个结盟的凭证。有了这个凭证,我将来一切所得,有三成是你和高天观的!”

我笑了起来,“你真正想绑定的,是高天观,是黄元君吧。”

战俊妮道:“我要绑定的是你。黄元君有着跟邵老一样的问题,除非她是真神仙,能一直活下去。可那样的话,她就不需要推你出来了。你在黄元君,就跟我在邵老,是一样的,我们两个互相之间,才是真正最可依靠的。”

我问:“你后不后悔?其实不做这个的话,邵老也不会为难你,他去世之前,一定会把你安排妥当的。”

战俊妮道:“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为什么要后悔?旧时的战俊妮,在新婚那晚就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战俊妮是一个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那人虽然死了,可他的家人还活着,还在地方上耀武扬威。只要那一家人不死绝,这事就没完!”

她咬牙齿切地说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把残余的香烟扔到杯中,大步流星走到床边,甩掉睡袍,道:“再来几回,加个保险,我算好了日子才去找的你师弟,今晚我一定要怀上!”

世如铜炉人如炭。

战俊妮就是那一块在炉中正烧的通红的炭。

我满足了她的愿意。

十月怀胎,她会有一个孩子。

几番云雨,不知时辰。

我在天亮之前离开。

疲倦欲死的战俊妮还是爬起来,站在窗前目送我离开。

出金城后,我在附近镇子找了个小旅店暂住,换了一套面貌。

这是以前与妙姐浪迹江湖时备下的替身之一。

原身是曾经在北方一带走绝户的独行飞贼,姓曹,叫曹奇。

东北黄瘸子贼道称王的时候,八四年搞全国荣门大会,年方十九岁的曹奇飞沿走壁夜盗百户,折服众贼,在后来的沿铁路线盗窃的南下支队中占了一席之地,独领一队,从东北偷到河南,在江湖中名声大躁。

八六年黄瘸子落网被枪毙后,众贼四散,曹奇不再组伙改为独行,流窜于河北山东一带,只是没进过京城。

我和妙姐在天津卫的时候,她教我钓鱼术,漏财设局,把这飞贼钓了来,问清楚后便留下了身份备用。

改头换面之后,我挤上了前往京城的火车。

这次进京,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妙姐带了我十年,从来不踏足京城、魔都,但魔都至少还观望过,因为股票的事,还是就近停留,好好学习,顺便从魔都请了老师教我速描写生,但京城的事情,她从来只字不提。

我看得出,她对进京有十足的抵触,甚至是带着些许畏惧。

她的态度连带着也影响到了我。

内心深处总觉得京城存在着什么无法对抗的诡异存在。

隐约间心存畏惧。

妙姐说京城有本地神仙,陆尘音说京城全是土鸡瓦狗,倒底如何,还得我自己去瞧一瞧。

车至京城站,天方大亮,我随着如洪流般的人群挤出车站,又从前门转回候车大厅,搭眼扫了一圈,便找出个滚大个的老粗儿,二十出头的年纪,缩在墙角装着看报纸,其实是借着遮掩在寻摸花头子,隔了十几步远靠墙站着个穿件夹克衫的削瘦男人,这是遮罩的,瞧腰包里鼓鼓囊囊的,大约还兼着抹眼的武差事,再往前的候车椅上横躺着个膀爷,脸上盖着报纸,一人占三位置,呼呼大睡,也没人敢扰,这是立柱打眼的。

三人成伙,有根有底。

正经荣门根底,没有独行客,出街最少一伙子。

我便往那老粗儿面前一蹲,抬手摸出包烟来,往嘴里倒一根,道:“老合拿个火。”

烟是这老粗儿身上的。

老粗儿下意识往腰里摸。

我手一晃,便有寒光在指间闪过。

老粗儿手背上裂开一道浅浅的血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