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小说的原型地点(1 / 2)

“浅浅,你咋又尿炕了!”

几人正坐着抽烟,贾平凹在屋里嚷嚷起来。

陈忠实笑笑,“瞧,这家里没个女人能行么?”

贾平凹头大的收拾床铺,路遥把一旁不知所措吃手指的贾浅浅抱了起来。

“浅浅和我闺女一样大,都属羊。”

他这么一说,江弦才意识到,路遥这个时候也已经结婚了。

而且很有意思的是,路遥本名王卫国,但他没让自己闺女跟自己姓王,而是跟了他笔名的姓,姓路,那是他唯一的孩子。

据说路遥去世以后,留给这个独生女儿的,不是巨额遗产,而是一堆欠条。

从作家的角度看,路遥是伟大的作家,但从父亲的角度看,他可真不是合格的父亲。

而且就在路遥去世的三个月前,他的妻子逼着病床上已经肝硬化腹水、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他签署了离婚协议。

临终前遭到枕边人的背叛,这种痛苦真不是一般人能体会到的。

贫穷和疾病的双重打击,路遥的“晚年”简直就是十足的悲剧。

但又不能去指责路遥的这位妻子,毕竟路遥奢侈败家明显对家庭不负责。

那又不能指责路遥的生活习惯,因为他小时候真的特别惨。

从一个作家笔下的角色当中,往往能看到他的身影。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段非常生动的描写:

主角孙少平不敢像同学们一样去食堂打饭,而是等同学们都走了以后,再去偷偷地拿起自己的黑面馍,因为他不想让同学们看到自己吃得这么差,害怕别人嘲笑他。

这既是孙少平的人生经历,也是路遥自己过去的记忆。

路遥小时候家里穷到什么地步呢?

江弦写《红高粱》,里的戴凤莲家里尚且没有卖儿鬻女,还把她养到大。

而路遥家里已经穷到照料不了他的地步,要将他过继给伯父。

据说小时候,路遥的同学们常常拿他的贫穷当笑料,把他拉到大街中央嘲笑他,这给路遥的心里带来了自卑。

为了把初中读完,他甚至不得不经常去野地里挖野菜充饥,儿时的这种饥饿和贫穷在他的内心留下深深的烙印。

另外,《平凡的世界》里还有个剧情,穷小子孙少平跟高官女儿田晓霞谈起了恋爱。

这种童话故事一样穷小子配白雪公主,完全脱离现实的爱情,许多人批评这是路遥的意淫。

但实际上这还真就是他自己的遭遇。

路遥的爱人就出身于“京城”中产家庭,相对于路遥这个陕西农村的小伙子,可不就是富家女。

所以有些悲剧,还真是命中注定,没办法逃离。

江弦又在西安住了一段日子,就住在《延河》的招待所里。

《延河》隔壁的院子就是陕西作协的地盘,借用他们的资料室,江弦翻看了很多陕西当地的资料和历史。

这既是表面功夫,也是一种学习。

毕竟此前,江弦通过“风流罪人”与“陕北”两条灵感,自主合成出了脑海中的那部承载着陕西厚重文化的。

篇幅非常的广阔,而且时间跨度极长,江弦前世读过一些家族流的修仙网文,像是什么《玄鉴仙族》。

还有一部国外的电影,叫《时空恋旅人》。

而脑海这部,给他的感觉便有些像这些家族流的网文,像《时空恋旅人》,都能从其中感受到时间的浩渺,被震撼到头皮发麻的同时,两眼也在不知何时盈满热泪。

这部就是有着这样的威力。

但在它问世之前,江弦这个陕西的外乡人,必须制造出他能写出这篇的合理性。

总不能真的凭空写出这么一部,要留下一些痕迹给其他人。

此外,这篇的后半部分因为作者笔力的局限,又显得有些潦草,江弦查阅资料的同时,也是尝试着去填充、补足,在原有的内容上作进一步的改写。

江弦在西安呆了一段时间,又和路遥回了他的老家,去感受真正的陕北农村。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山东半岛东部,胶莱平原腹地,一个默默无闻的县级城市高密,因为一部而震动了。

张世家是高密县公婆庙村人,他在文化馆工作。

文化馆是县、市一级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职能就是宣讲文化知识,丰富群众生活。

工作也很轻松。

余华不是说过自己在那工作的经历嘛。

“我在文化馆第一次上班,故意迟到2个小时,结果发现是第一个到的,我就知道那个单位来对了。”

这天,张世家来单位以后,找到一本新到的1982年第6期的《人民文学》,捧着阅读起上面名为《红高粱》的一篇。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

“一九三九年?”

“胶平公路?”

张世家边看边嘀咕。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

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

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

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一直看到这儿,张世家被那跌宕起伏的文字震撼的同时,眉头也不禁皱了起来。

“哪儿?”

“高密?”

这下不得了了,张世家抹了抹鼻子,重新聚精会神的把这段文字阅读一遍。

“高密。”

“真是高密!”

张世家没听过什么东北乡,但是高密这两个字就是他们县城的名字。

加上此前所说的胶平公路,还有高粱,张世家有种很强烈的感觉,作者江弦写的就是他们这块儿。

张世家接着往后面阅读。

讲的很跳跃,大概是一个叫余占鳌的人组织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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